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检察日报社组织开展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初评和复评,产生了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候选条目各20条,现予以展示。2025年1月中下旬,将举行定评会,由业界专家评选出最终的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

入围选项

1.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

2.最高检提出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切实为基层减负、优化检察管理,最高检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引发热议共鸣

4.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最高检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

6.检察机关2024年1至11月起诉原中管干部42人,加大力度打击新型隐性腐败、寄生性腐败

7.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10年来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已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成果

8.最高检聚焦养老安全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各地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合力防范化解相关风险隐患

9.最高检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10.最高检发布《意见》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检察题材电影《第二十条》、广播剧《喜鹊》获“五个一工程”奖

11.最高检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办案程序不断规范

12.最高检制定《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检察外事工作成果丰硕,涉外检察工作步入发展快车道

13.最高检首次对外发布“四大检察”工作白皮书,全景式全方位展现检察工作特色亮点

14.最高检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15.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最高检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强化刑事检察统筹指导

16.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管单位变更为最高检,检察机关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

17.检察机关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开展对口援助工作30年,受援地区检察工作呈现全面发展、整体进步势头

18.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益心为公”志愿者积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民主智慧”转化为检察履职新动能

19.“两高一部”发布文件指导跨境电诈案件办理,突出四个惩治重点,从重打击境外电诈和境内协同犯罪

20.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剑指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严惩借网络平台造谣抹黑敲诈勒索企业犯罪

01

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

2024年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4月17日,最高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会,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推进最高检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

党纪学习教育中,最高检党组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扣一个“实”字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全面受教育、全员受教育,聚焦以案示警促改抓警示教育,聚焦标本兼治抓问题整改,聚焦履职尽责抓学用结合,聚焦严格执纪抓责任落实,机关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党纪教育洗礼,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机关党的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带动全面从严治检、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紧扣一个“实”字,最高检扎实开展第二轮巡视,对第一轮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督导,深入查找和解决全面从严治检、履职责任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紧扣一个“实”字,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紧扣一个“实”字,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在最高检的带动和指导下,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情况,精心谋划部署,作出具体安排,采取具体措施,将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各地检察机关注重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通过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切实加强追责惩戒工作,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9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最高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研究部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具体举措。会议强调,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真正让党的纪律、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

02

最高检提出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2024年4月8日的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开班式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

最高检提出“三个善于”,主要是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三个善于”既是司法办案的认识论也是方法论,旨在引导检察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侧重于如何抓住案件中的主要矛盾。最高检要求,检察履职办案“以事实为根据”,必须准确认定法律事实,重现或最大限度接近客观事实,从中理清法律关系,进而找到实质法律关系。

“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侧重于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最高检要求,检察履职办案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准确理解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利平等、惩恶扬善、公序良俗、诚实守信等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准确适用法律。

“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侧重于如何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最佳效果。最高检强调,检察履职办案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是新时代司法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个善于”侧重点有所不同,但相互关联、不可偏废。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基础,要求全面准确把握“以事实为根据”,依靠证据确定法律事实、区分法律关系,扭住案件的关键环节和本质问题;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是关键,要求全面准确理解“以法律为准绳”,不仅做到不偏离法律条文的规定,还要深刻领悟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价值和理念,让检察履职办案更加契合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目标,要求全面准确统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运用检察权,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最大公约数”,实现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03

切实为基层减负、优化检察管理,最高检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引发热议共鸣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2024年10月15日、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提出“一取消三不再”的检察管理新要求,即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2024年,最高检调研组在调研中了解到,业务考核指标过多过细,给基层检察人员带来很大工作压力;检察工作“卷”的问题很突出,卷来卷去就是“卷数据”,在简单数据管理模式下,很容易让检察官形成浮躁、急功近利的心态。调研组还发现应付考核而产生的“反管理”现象——个别检察院过于关注数据指标、考核排名,不惜违背司法规律和办案程序,搞“数据美容”“凑数案”,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与权威性。

最高检党组提出,要从最高检、省级检察院做起,坚决防治形式主义,下决心纠正不同程度存在的唯数据、唯指标问题,调整、改变简单以数据进行考核管理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真正为基层减负,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上来,让广大检察官真正把精力放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确保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在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的同时,最高检党组强调要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社会舆论普遍认为,“一取消三不再”是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司法规律、符合基层期待,充分彰显了最高检党组对检察工作规律的深刻洞察、对基层实际状况的全面了解以及对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毅决心。

江苏、贵州等省级检察院陆续出台工作举措,对严格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作出细化部署。

04

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2月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行动。最高检党组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企业所需、民生所向,抓住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办好关系人心向背的民生“小案”,让企业获益、让群众得实惠,向人民群众“交好账”。

最高检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11项行动重点。

“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聚焦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全国检察机关2024年前三季度共办理劳动争议民事裁判监督案件4400余件,对劳动争议案件支持起诉2.2万件;起诉强奸、猥亵、侮辱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近3.5万人;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近1400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万人。开展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工作,2024年前三季度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万余人,起诉与电诈“洗钱”密切相关的帮信罪6.5万余人。

最高检下发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了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等14项重点工作举措。

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犯罪,2024年1至11月,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职务犯罪分别为38944人、9408人,同比均上升28%左右。在专项行动中,最高检对收集到的各类可能涉及趋利性执法司法的1500余条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将核查筛选出的31件重点案件,分四批交由相关省级检察院办理,现已办结18件,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8件,共解除查封冻结扣押财物3.4亿余元,重拳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成效初显。

05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最高检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

2024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检察工作各方面制度机制的优化、健全、完善作出36项规定。

《意见》是检察机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具体举措,具有四大特点:注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明确法律监督重点,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注重落实改革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改革要求的检察“任务书”;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规范检察履职,强调“依法履行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专门部署“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举措,以保障检察权在宪法法律范围内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意见》指出,要健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制度体系,旗帜鲜明强调“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意见》提出,要完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度体系。在维护稳定方面,系统部署了推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协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等方面内容,强调“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在服务发展方面,部署了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列检察举措,其中要求“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意见》要求,健全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其中,围绕刑事检察工作,专门部署“完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更好发挥刑事检察在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强调要配合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更好推动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意见》强调,要健全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体制机制。其中,在“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一方面,明确要求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健全检察官惩戒制度等。同时,将“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机制”单列,提出完善业务研判、指导、评价体系,健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制度等举措。

06

检察机关2024年1至11月起诉原中管干部42人,加大力度打击新型隐性腐败、寄生性腐败

2024年11月27日至28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这是2018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召开的第一次职务犯罪检察条线工作会议。

如何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完成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规划任务,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过硬职务犯罪检察队伍建设,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当前,新型隐性腐败逐渐增多,呈现腐败主体隐身化、行为方式间接化、权钱交易民事化、利益输送市场化等特点,给审查认定带来了新挑战。会议特别强调,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穿透这些特点的面纱,看到腐败行为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违法犯罪本质。

数据显示,2024年1至11月,最高检受理国家监委移送起诉原中管干部职务犯罪45人,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董云虎、孙志刚、韩勇等42名原中管干部提起公诉。相关办案数据充分说明开展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力度不断加大,深度广度不断拓展。

一些领导干部对近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等管教不严,甚至放任其利用职权和影响力谋利。对此,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坚持一体深化惩治,既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自身腐败,也注重打击领导干部近亲属等“寄生性腐败”。2024年1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的原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有39件存在领导干部的近亲属等特定关系人参与腐败问题。

07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10年来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已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成果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24年12月20日,检察公益诉讼10周年座谈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检察公益诉讼制度10年发展历程和实践成效,共商在新起点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成果。10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模稳健增长、领域持续拓展、质效不断提升,制度逐渐成熟定型、成效日益彰显。2017年7月至2024年11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10.1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8.9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1.2万件。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近79万件,回复整改率达98.8%;向法院提起诉讼6.1万件,99.77%得到裁判支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10年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主动性职能特点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及区域重大战略履职办案。针对办案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将党领导下统筹协同、综合发力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监督刚性与办案效能。目前全国有27个省级党委、政府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3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专项决定。

10年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先后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等专项监督活动,让履职办案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

10年来,检察机关始终在办案实践中改革创新。推动健全公益诉讼办案规范体系。出台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形成覆盖主要领域的办案指引,以“可诉性”为核心构建高质效案件标准等,促进提升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办案领域不断拓展,从最初的4个法定领域逐步拓展到“4+11+N”的履职格局,充分彰显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的蓬勃活力。

08

最高检聚焦养老安全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各地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合力防范化解相关风险隐患

2024年11月28日至29日,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暨“检护民生”座谈会在江苏溧阳召开。会上,最高检通报了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十大典型案事例。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从严惩治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利用养老机构名义实施的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办案中发现的涉养老机构违规违法线索和监管人员渎职线索,对涉嫌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要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与民政、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形成养老监管系统合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侵犯养老机构被看护老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反映出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制度未得到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招录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不利于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2023年12月29日,最高检向民政部制发“第十一号检察建议”。

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十一号检察建议”从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机构做实入院评估工作,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养老机构安全不仅涉及对被看护老年人人身权利的保护,还牵涉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经营管理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工作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各地在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如针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短缺的问题,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推动当地民政部门探索院校合作模式,相关职业院校可在养老院设立实训基地,缓解人员不足压力。检察机关还推动养老院与乡镇医院进行合作,通过医生定期坐诊的方式,弥补养老机构医疗服务不足的情况。各地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在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中,积极联合消防、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一起走访养老机构,致力于形成多部门联合监管的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备受关注的保障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不少检察机关联合民政部门探索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入职查询机制。从防患于未然出发,督促养老机构将曾经实施过故意伤害等危害人身权利犯罪的从业人员调离密切接触老年人的岗位,给他们重新调配新的合适岗位。

09

最高检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 “检校合作” 战略,通过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更好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相融互促。

最高检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旨在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的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优秀检察人才作用,加强检校合作师资课程建设,畅通优化检校间供需对接,持续筑牢检校合作基础保障,助力检校合作高质量发展。

2024年9月初,最高检启动“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并确定了中国人民大学等5所高校首批“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师资课程。最高检从各业务部门和各省级检察院推荐的174名检校合作师资中选出106名,将师资及课程资料分送至有合作意向的高校进行菜单式选学,最终确定授课教师和课程。众多检察业务骨干走进高校,将真实的检察案例带入课堂,生动地讲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证据审查、诉讼策略等关键环节,与莘莘学子面对面交流互动。

2024年,最高检还组织开展“法学名师进检察”活动,商请20所高校、研究机构推荐一批学术水平高、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参与检察系统培训,确定了首批106名师资、121门课程。该活动能够有效解决检察教育培训临时性、分散化、地区不均衡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水平,同时有助于法学院校与检察机关的双向交流、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

2024年11月22日,全国检察机关文书系列教材出版座谈会在京召开。最高检党组强调,要强化对外学习交流,积极推动文书教材进校园,成为深化法学教育的实践课程,让文书教材成为与政法同仁、专家学者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桥梁”,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10

最高检发布《意见》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检察题材电影《第二十条》、广播剧《喜鹊》获“五个一工程”奖

2024年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把大力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作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内化为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外化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

《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把建设优秀检察文化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意见》提出六项原则,即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检察人员主体地位。

《意见》提出,加强检察英模人物培树。优化新时代检察英模人物发现、挖掘、培养、宣传、学习机制。注重时代内涵,突出忠诚底色、清廉本色、专业亮色,让检察英模人物成为“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注重遵循规律,面向基层一线,分级培育、分类选树、分层宣传,广泛树立可敬可亲可信的检察榜样。

2024年8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11月27日,最高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辽宁省委在沈阳召开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潘非琼生前系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17日,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潘非琼为党和人民事业、为党的检察事业奋斗至生命最后一刻,充分彰显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2024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布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名单,由最高检影视中心等联合出品的电影《第二十条》,由最高检、安徽省委宣传部联合申报的广播剧《喜鹊》获“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此前,《第二十条》还斩获金鸡奖最佳故事片奖等多个重磅奖项。这些作品通过对检察工作的艺术化呈现,诠释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为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文化建设成效,激发检察宣传文化创新动能,2024年9月9日,最高检还发布10件“新时代检察传播创新事例”,类型涵盖主题宣传、案例普法、典型选树、融媒传播、新闻纪实、文化建设等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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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办案程序不断规范

2024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最高检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与会人员对报告披露的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依法对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举措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给出意见和建议。

12月2日,最高检召开党组会,研究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对相关问题的针对性研究,提出务实有效、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伴随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行政检察工作进入发展快车道。2018年12月,最高检设立行政检察厅专司行政检察职责,31个省区市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地市级检察院单设行政检察机构,行政检察工作进入发展快车道。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7.9万件,是前五年的2.6倍。强化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行政执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2019年1月至2024年9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781件,最高检提出抗诉59件;对法院立案不当、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4万件;对法院违法执行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0.1万件,对行政机关怠于、拒绝履行法院裁判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1万件。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行为在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提出检察建议7.4万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2023年以来,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272件。主动融入大局,开展“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人民至上,开展“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法规范推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6个省份建立省级层面府检联动机制,持续夯实行政检察工作根基。

2024年4月,最高检制定《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标志着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从中央部署、研究论证、地方探索进入到全面规范推开的新阶段。8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通过14条内容规范法院、检察院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12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受理、审查程序、提出检察意见、跟踪监督等进行明确,进一步保障和规范检察机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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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制定《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检察外事工作成果丰硕,涉外检察工作步入发展快车道

2024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涉外检察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站在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的高度,把涉外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认识和谋划,切实找准涉外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和职责定位,按照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要求,全面提升涉外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担负起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更重责任。

涉外检察工作的内涵与外延,是长期以来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问题。2024年11月14日,最高检首次专门就涉外检察工作召开全国性会议。会议明确了涉外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和职责定位——涉外检察工作既包括检察外事工作,也包括涉外因素的检察业务工作。

近年来,检察机关自觉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持续深化双边多边检察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跨国犯罪,全面加强和规范涉外案件办理,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检察国际传播,扎实有效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推动涉外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2024年,最高检在落实元首共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检察外事工作。中国检察代表团先后参加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相关会议等,同时邀请新加坡、沙特、古巴等多国检察代表团访问中国,广泛交流意见,凝聚合作共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法治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6月,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参加第六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期间,国家首席大检察官、最高检检察长应勇接受俄罗斯《消息报》专访;10月,应勇检察长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检察”为题,在新加坡“总检察长讲堂”发表演讲,讲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中国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实践,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2024年1月,最高检还开通英文官方网站,加强检察机关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检察声音,推动中华法治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202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依法维护侨益水平;依法平等保护涉侨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检侨合作优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组织保障,提升涉侨工作联动协同能力。同时,还发布了5件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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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首次对外发布“四大检察”工作白皮书,全景式全方位展现检察工作特色亮点

2024年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推动‘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闻发布会,首次向社会发布过去一年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工作白皮书。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介绍说,发布“四大检察”工作白皮书是为了方便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深度了解检察工作,同时也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司法公开、更好接受人民监督的新举措。

白皮书用平实的语言、翔实的数据、丰富的图表、鲜活的案例,全景式、全方位呈现了2023年检察机关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新进展新成效。

《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共八个部分,介绍了检察机关监督办案的数据情况及特点,以及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服务高质量发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践行人民至上做实检察为民、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方面的工作情况。

《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共七个部分,从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能动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推进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四个方面呈现了2023年民事检察工作的新作为。

《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共八个部分,介绍了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检察机关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凝聚更强执法司法工作合力、数据赋能促进深层次社会治理的主要做法和亮点工作。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共八个部分,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基本情况、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践行高质效办案价值追求、推动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等角度展现了公益诉讼检察的独特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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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202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任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童建明、滕继国任副主任,史卫忠、侯亚辉、张相军、蓝向东、徐向春、郭兴旺任内部委员,周光权、皮剑龙、杨复晗、董朝阳任特邀委员。

成立最高检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完善检察官惩戒制度,有利于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利于通过专业审查确保检察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司法责任追究,保证追责惩戒的权威性、公正性;有利于督促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行使职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2024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下称《条例》)。

《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作出系统部署,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专章规定了“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同时,《意见》持续深化巩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办案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规定“检察官年度考核不称职,应当降低检察官等级,经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认定不能胜任检察官职务的,应当按照程序退出检察官员额”。

《条例》修订的着力点在于推动司法责任追究及时常态、严格规范、精准到位,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行使职权。其中,《条例》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对具体追责情形进行了修改完善。对检察人员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以行为为导向,规定只要实施隐瞒、歪曲事实,违规采信或者不采信关键证据等13种行为之一的,即应当承担司法责任;对存在重大过失的,以结果为导向,将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承担司法责任的构成要件,规定了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出现错误,导致案件错误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等10种情形。同时,《条例》明确,客观上存在法律法规修订等7种情形之一,导致改变案件定性、处理决定以及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等的,相关办案人员不承担责任。

此外,2024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针对新形势下检察官助理队伍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健全完善检察职业体系,提出一系列加强检察官助理管理的新政策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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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最高检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强化刑事检察统筹指导

2024年11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刑事检察工作,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作出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的重要部署。

会议强调,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刑事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并举;必须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必须坚持守正创新,遵循司法规律,严格依法履职,确保公正司法,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刑事检察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确保刑事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最高检党组多次强调要完善刑事检察基本业务指导机制。逮捕、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共性业务,任何时候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强化统筹和指导。对此,会议提出最高检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更好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刑事检察全局性、协同性工作的研究指导、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强化对刑事检察业务态势与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

11月25日,最高检举行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启动会议。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施行“双组长制”,由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和苗生明担任组长;由最高检负责捕诉和刑事执行(含侦查)的刑事检察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由最高检检委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将实体化运作,建立年度计划、请示报告、业务会商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最高检各刑事检察部门在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指导下,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刑事检察共性问题的研究,认真研判宏观刑事检察业务数据,分析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研究刑事检察业务重点举措,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统筹开展刑事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官职业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更好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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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管单位变更为最高检,检察机关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

2024年11月29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最高检召开。会议通报研究会主管单位变更情况,明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9月18日,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研讨会在最高检召开。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源头预防、分级矫治、依法惩处、综合治理入手,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惩治工作。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更好统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核准追诉。协同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推动加强专门教育工作,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此前的2024年4月,最高检对“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中3名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依法作出核准追诉决定。

10月30日,第二次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聚焦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协同加强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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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开展对口援助工作30年,受援地区检察工作呈现全面发展、整体进步势头

2024年是全国对口支援西藏工作3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开展对口援助工作30周年。11月15日,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对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扎实做好新时代检察业务、业务骨干、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检察对口援助工作作出新的部署。

对口援助工作开展30年来,尤其是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落实对口援助28项举措,全面深化检察业务、业务骨干、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援助,受援地区检察工作呈现出全面发展、整体进步的势头。

对口援助30年来,援、受检察机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主要矛盾的转化,把援助重点从以“物”为主的“输血”,转移到人力、智力与能力“造血”上。教育培训援助不断创新形式,释放新活力。最高检第十六期巡讲支教改变以往集中授课的形式,改为分业务专题分批授课,精准施教;国家检察官学院、中检网等为受援地区专设培训课程;山西、辽宁、浙江检察机关援助干部组成帮带工作组,深入西藏那曲市检察机关点对点、面对面进行专项培训;上海市检察院为受援地区检察机关开放学习平台,共享课程资源。

最高检和援助检察机关把数字检察作为对口援助新领域,帮助受援地区检察机关迈出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关键一步:最高检选派数字检察骨干,帮助西藏检察机关牵头建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打通西藏政法“数字高速公路”;北京市检察机关根据受援地区需求提供符合应用场景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新疆和田、青海玉树等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型广泛应用;青海省检察院依托对口援助平台,搭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淘宝站”,研发的涉黑恶线索类案监督模型获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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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益心为公”志愿者积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民主智慧”转化为检察履职新动能

2024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1件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彰显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履职成效。

此次发布的11件典型案例中,志愿者涵盖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等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案件类型涉及城市污水排放治理、长江滩涂保护、大气污染整治等领域。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借助各党派相关领域志愿者的专业知识背景和专门技术资源,开展线索评估、调查取证,助力快速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认定公益损害,修复评估落实到位,构建完善“检察监督+民主监督”的履职新模式,真正将“民主智慧”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动能。检察机关邀请志愿者辅助办案的同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此外,检察机关加强与人大、政协、行政机关、民主党派的工作协同、履职协作,整合多方资源,推动民主党派“嵌入式”辅助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凝聚护航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引导公众广泛有序有效参与检察公益诉讼,2021年以来,最高检部署建设“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在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各地民主党派成员纷纷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特别是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中加强民主监督和检察监督的协同,围绕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长江流域自然资源安全等方面,辅助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效果突出的案件。

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招募注册“益心为公”志愿者9.4万人,其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3.2万人,这些志愿者在参与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共提报线索9645条,参与案件咨询3874人次,参加听证4604人次,参与跟踪观察1688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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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发布文件指导跨境电诈案件办理,突出四个惩治重点,从重打击境外电诈和境内协同犯罪

2024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及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意见》共三部分16条,规定了办理跨境电诈等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法律适用、程序规定、政策把握、追赃挽损等。《意见》从定罪量刑、法律适用、政策把握、财产处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实从严惩治要求,释放依法从严强烈信号。

《意见》强调当前要突出四个惩治重点:依法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为跨境电诈等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的组织;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为跨境电诈等犯罪集团招募成员而实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

《意见》强调,办理跨境电诈等犯罪案件,要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坚持“总体从严”,从强制措施、起诉裁量、量刑幅度、财产刑适用等方面提出从严的要求;又注重“宽以济严”,根据行为人在犯罪集团中的不同地位作用,规定不同的刑事责任,对确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人员,以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依法从宽处理。

近年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最高检向各地交办督办5万余名涉诈集中遣返人员。推动深挖彻查跨境电诈犯罪集团,依法从严从快惩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幕后“金主”、骨干成员。2022年以来,最高检、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督办案件均取得显著成效。

追赃挽损是反诈工作的重中之重。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采取有力举措,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建立完善紧急止付机制,优化升级平台系统,尽可能多地及时止付被骗资金。仅2024年1月至10月,共紧急止付群众被骗资金2359亿元,使众多受害群众免受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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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剑指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严惩借网络平台造谣抹黑敲诈勒索企业犯罪

202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编造虚假新闻实施敲诈勒索、冒充记者实施新闻敲诈等犯罪案件提供办案参考。

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造谣或收集发布负面信息,以利用网络炒作为要挟,向相关企业索要钱财案件高发频发。2024年,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针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等犯罪,以及为网络敲诈等行为推波助澜的“网络水军”、行业“内鬼”所涉犯罪,1至9月共办理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159件423人。

本批典型案例分别为聚焦依法追诉漏犯,从严惩治编造虚假新闻实施敲诈勒索的郑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聚焦依法惩治网络大V“有偿删帖”型新闻敲诈犯罪的宋某敲诈勒索案;聚焦实质审查“舆情服务协议”性质,依法惩治以“舆情服务协议”为名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朱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聚焦依法惩治新闻记者以舆论监督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罗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聚焦依法惩治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的刘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

该批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当前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类案件的新特点、新趋势及办理难点。如郑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中,拟敲诈企业系全球连锁品牌,案发时正值企业申请上市的关键时期,体现了犯罪对象针对性较强的特点。本次发布的宋某敲诈勒索案、罗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对删帖型敲诈勒索案件办理中如何把握正常新闻舆论监督与假借负面新闻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作出指引。

2021年以来,中宣部联合中央网信办、最高法、最高检等12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检察机关持续贯彻落实“打假治敲”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惩治统一部署,依法从严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深挖相关犯罪背后产业链、利益链,并督促主管部门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管住源头,共同推进一体化治理,积极推动构建优良文化传播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