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日报
国家统计局官网
1月1日发布公告
为真实准确地监测和反映我国的就业状况,为党和政府制定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基础依据,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安排,国家统计局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二、调查登记对象:国家统计局按照抽样方法抽中的本社区(村)家庭户和集体户。应在被抽中户中登记的人是:
(一)调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
(二)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不满半年的人。
三、调查时间:一般为每月10—16日,如受法定节假日影响,调查时间作适当调整。
四、调查方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派调查员到本社区(村)被抽中的住户家中进行登记。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调查人员必须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严格予以保密。
请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抽中作为调查对象的住户,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统计工作。
据了解,劳动力调查是国务院决定建立的一项民生统计调查,对于及时摸清人民群众的就业失业情况,科学制定就业政策,推进落实就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10—16日(如受法定节假日影响,时间作适当调整)是调查登记时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将委派调查员到家中进行询问登记。为了使回答更加准确,并尽可能减少询问占用时间,请提前了解每位家庭成员的情况,包括出生年月、学历、工作单位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上周实际工作时间、是否正在寻找工作等。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家中请留一位熟悉情况的家庭成员提供调查所需信息,并提供联系时使用的电话号码。
为提高调查数据质量,调查结束后,国家统计局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调查户,通过全国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热线(电话号码为(010)12340)对调查情况进行核查。请在接到核查电话时积极配合,真实准确回答核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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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焦作调查队获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号公告,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此项调查,我市每月调查816户。
据介绍,劳动力调查是国务院决定建立的一项民生统计调查,对于及时摸清人民群众的就业失业情况,科学制定就业政策,推进落实就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力调查全国每月样本量约34万户。
焦作市共抽取51个村(居)委会作为样本点,每月调查816户,涉及全市六县(市)五区,涵盖家庭户和集体户。
劳动力调查的频率为月度,调查的标准时间为每月10日零时,每月10日—16日由社区调查员手持PAD入户调查登记,通过统计云平台将调查数据直接报送到国家统计局。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军 报道
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 “统计微讯”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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