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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治安大队民警,请你配合”

“今天要检查酒吧内部情况”

在通过几次热络的聊天后

“陈警官”提出了一个请求

“微信给我两万元,我给你现金”

转账换现金

如果是陌生人你可能会拒绝

但如果是多次接触的熟人

而且这个熟人还是警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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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一名自称是

公安局治安大队的“警察”

以督导组检查需要为由

要求酒吧老板朱先生配合

将酒吧门口的闲杂人员清理干净

并多次来酒吧

检查未成年人消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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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对方出示的警官证

佩戴的执法记录仪

朱先生信以为真

随后对方以提前通知检查为由

添加了朱先生的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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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几次“提前通知的检查”后

对方称可以帮朱先生打点关系

并提出以现金换微信转账

要求朱先生转账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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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朱先生要求“警官”

归还钱款时

对方却多次寻找借口进行推脱

朱先生这才感觉到不对

随即来到新都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

经研判调查

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信息

在其住所将其抓获

并查获了仿制的警官证、记录仪

等警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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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

犯罪嫌疑人对冒用警察身份的事实

供认不讳

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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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在执法过程中

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执法办案

遇到以“私了”“摆平”“打点”“以公谋私”

为理由招摇撞骗的“警察”

一定要向公安机关核实身份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绝不会私下向群众索要财物

涉及自身钱财

要有警觉防范意识

如有疑问及时报警核实

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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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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