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1月8日,有人在沈阳北郊新城子区闰家沟大队的山沟里发现一具男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那天沈阳公安局法医徐功伟并不值班,因为死者损伤奇特,所以他也去了现场。

发现无名男尸的地方位于闰家沟大队一条比较荒凉的山沟里。那里荆棘丛生,平时罕见人迹。当徐功伟他们走到近前观察那具尸体时,一个个惊讶得张大了嘴,看直了眼。

啊呀,这个人死得真惨!他右颊上的皮肉几乎没有了,露出了两排支离破碎的牙齿,像是在笑,样子既可怕又有些“滑稽”。尸体前胸部的衣服被烧焦了,肌肉有黑色的烧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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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年约30岁,衣着褴楼,当地无人认识,像是个流浪汉。

现场勘查中,发现山路上有连续滴落的血迹。从死者倒毙处沿血迹追踪2里地,在山沟灌木丛中发现了血泊和挣扎的痕迹,故此认定这里才是第一现场。这就是说,这个人在这里受重伤后,挣扎着走出2里地,最后终因伤势过重,流血太多而倒地死亡。

这个人是怎么死的?他右脸上的伤创是怎么形成的呢?

当时公安机关对于非正常死亡的无名尸体,如果死因一时不能判明的话,一般都要运回解剖室检验。

无名男尸右颊吓人的伤创的成因,是法医们最感兴趣的。因为,从皮肉、骨骼、牙齿的损伤情况看,是死于爆炸。但爆炸是在男尸口腔内发生的。那么,爆炸物是什么?爆炸的方式又是怎样的?

是手枪塞进他的口腔里击发的吗?显然不是。

是手榴弹爆炸吗?更不像。手榴弹爆炸的话,威力相当大,被炸飞的就不仅仅是死者右颊的皮肉,而是整个脑袋都开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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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是“土炮”一类民间土造的武器?难道犯罪分子和这个人有仇,非要把爆炸物塞进他的嘴里,不这样不足以报仇解恨?但这个假设也被否定了。

徐功伟从男尸伤创中检出了一些铁屑,有人说这很像铧犁打碎后的铁渣子。面对这样一具奇特的爆炸致死的无名男尸,徐功伟等人真有点一筹莫展了。

沈阳市公安局的法医在工作实践中,曾多次勘查爆炸现场,检验过多具被炸致死者的尸体。

1984年春节期间的一天,某学院食堂二楼的广播室里发生强烈爆炸,把广播室的一面墙都炸倒在大厅里,两名身为学生会干部的男学生和一名“探亲”的女教师被炸得血肉横飞。徐功伟等法医到现场勘查,收集死者残肢断臂进行检验鉴定,结合调查,终于查明了案情。

原来,那名姓宋的学生会宣传委员家住在吉林省磐石县,入学院学习前与家乡一位小学女教师有恋爱关系。后来,他在学院另有新欢,想与女教师断绝恋爱关系,所以,春节期间他也没有回家,留在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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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来,那位女教师用自己微薄的工资供心上人上大学,万没想到他移情别恋,变成了“陈世美”,她在绝望之中暗带一个爆炸装置来到学院。当那个负心人再次以强硬的态度表示与她断绝关系后,她一按电钮引爆了炸药,与他同归于尽。

可惜的是,一位热心地为他们说话的男学生也同时被炸身亡,成了这场悲剧的殉葬品。

爆炸被法医视为一种预谋杀人的特殊手段,杀伤力强,对社会危害严重,民愤极大,因而案发后必须侦破。沈阳市公安局的张纯禄法医,就曾赴外地执行过一次特大爆炸案件的现场勘查和尸检任务。

1979年5月18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法医张纯禄接到一个紧急命令,要他立即乘飞机到当时隶属于吉林省的哲里木盟去执行一项紧急任务。

在有关人员陪同下,张纯禄下了飞机,改乘汽车,于当天晚上6时来到哲里木盟乌兰毛都公社乌布林大队某单位的施工驻地。

张纯禄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这里刚刚发生了一场巨大的爆炸。在山南一块平地上,有一个直径2米多的爆炸坑,帐篷、什物、泥土被炸出100多米远,爆炸现场多具尸体横陈,一个个肢残体裂,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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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负责干部介绍说,这里原来有12座帐篷,其中一座是食堂,一座是炸药库,另10座住人。炸药库贮存硝胺炸药600千克。5月17日凌晨2时,突然发生第一次爆炸,十几秒钟后又发生第二次更大的爆炸。大爆炸造成了严重后果,死伤多人,还有一个名叫张士英的人失踪。

张纯禄被请来执行的任务,是对那些爆炸中的死难者作检验鉴定,并协助对爆炸的性质提出分析意见。

面对眼前展现的惨景,张纯禄心情十分沉重。这是一次意外的事故,还是犯罪分子制造的罪行呢?

张纯禄顾不上休息,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下,连夜对死难者的尸体进行检验。他逐一检验了每具尸体的每一处损伤,详细记录了每处损伤的部位及损伤程度,一直工作到深夜。

在检验中,每个死者的尸体上都没发现锐器砍刺伤和枪弹伤,也没发现颈部被扼勒的迹象,说明不是锐器、枪弹伤致死,也不是扼勒致死。据检验,这些尸体上都有生前被炸造成的损伤,如颅脑损伤,内脏损伤,四肢严重损伤,大面积烧伤等等。

据这个单位的领导分析,那个失踪的张士英具有作案的重大嫌疑。张士英因为表现恶劣,曾多次受到批评和处分,但他态度不好,因此分析这次爆炸事件很可能是他的报复行为。但现场没有发现他的尸体。他的失踪成了一个谜:找到他的下落,成了查清爆炸事实的关键。

第二天,张纯禄不顾疲劳,继续工作。他提出,应该从爆炸中心向外围大面积地扩展,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勘查,注意发现每一个细小的人体组织碎块。

于是,领导上组织大批人员,提取了近百个很小的人体组织碎块,从中发现了人的极不完整的腰椎横突和肩胛骨喙突碎块。面对这些碎骨块,张法医心中似乎有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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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张纯禄携带15袋从爆炸现场拾到的粉碎性尸体组织碎块返回沈阳市刑警大队,立即会同有关人员对它们进行技术鉴定:这些碎块是不是人体组织?如果是人体组织,属于什么部分?什么血型?

很快,鉴定结果出来了:

在爆炸中心点西北侧55米的山沟树枝上提取的一块骨质,经检验为人体组织,是第一腰椎右侧的上下关节突,血型为B型;

在爆炸中心点北侧的山坡上提取的另一块骨质,经检验认定为人体的桡骨小头顶部,血型为B型;

在爆炸中心点北侧山坡上提取的另一块骨质,经检验为人体的左肩胛骨喙突下2/3处骨组织,血型为B型;

在爆炸中心点北侧某处提取的骨质与肌肉组织,经检验认定为人体骨质与肌肉组织,其中一块骨质为人体腰椎右侧下关节突,另一块骨质为人体腰椎左侧下关节突,血型都是B型;

在爆炸点西北方向土豆地里提取的26块骨质,经检验认定不是人骨,是牛骨……

上述鉴定结果,对查明这一爆炸性质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张纯禄等人在对那些死者的损伤鉴定中,没有检见任何一具尸体有肩胛部及腰椎炸伤和骨折。这就是说,在现场外围发现的这些人体肩胛骨和腰椎骨等碎块,都是已经查明的死难者尸体之外的人体组织碎块。那么,它们属于谁呢?只能是那个失踪者张士英的。据掌握,张士英的血型为B型,与那些人体组织碎块的血型一致。

据此,法医认为,张士英有重大犯罪嫌疑。这一爆炸案,极可能是接触爆炸中心点极近、因被炸得粉身碎骨而失踪的张士英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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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分析,为后来近一步的检验和调查结果所证实。

尽管张士英这个犯罪分子已经被炸得粉身碎骨了,但他仍不可能在法医的一双锐目下脱逃,最终还是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受人鞭挞与唾骂。

新城子区闰家沟大队山沟里发现的无名男尸的死因,徐功伟等法医经过认真剖验,在侦查人员的协助下,终于有了一个肯定的结论。

法医们发现,男尸舌的右侧有瓣状爆裂创,结合该尸以右颊为中心呈圆形放射状皮肉外翻,上下颌骨粉碎性骨折等情况,认定该尸口腔里发生过强烈的爆炸。

该尸左右大腿内侧都有由上而下滴落的血迹,结合从血泊现场到发现男尸现场间有长达2里远的滴落血迹进行分析,说明这个人在被炸后仍能挣扎行走,这也可以成为否定他杀的一个根据。所以,分析此例可能属于一次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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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办案,重视对现场周围群众的走访调查。通过调查查明,死者是新台子镇的一位精神病患者,名叫金善义,5天前失踪。

调查了解到,当地常有狐狸等野兽出没,有人在农闲时打猎。访问中遇到一位经常打猎的农民,他说,两天前他在山沟里放过炸狐狸的“咬炮”。

“什么是咬炮?”

“就是用炸药和碎铁渣子做成的圆形爆炸装置,外面包裹一层烤熟的雀肉。雀肉发出香味,把狐狸引诱过来,用嘴一咬,它就炸了……”

猎人拿出一个做好的“咬炮”给侦查员看。这种“咬炮”约有鸡蛋黄大小,完全可以放在人的口中。

侦查员让猎人指认他放置“咬炮”的地方,那里正是金善义被炸的第一现场。

这样,这起因意外事故致人死亡的事件就完全查清了。金善义出走后四处乱窜,腹中饥饿。当他走到猎人在荒凉的山沟里放置“咬炮”的地方后,被它散发的香味所吸引,以为那是什么可以充饥的美味,放在嘴里就咬,“轰”的一声,悲剧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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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地人对用“咬炮”炸野兽的方法都知道,加之那里十分荒凉,平日罕见人迹,所以人们对用“咬炮”打猎的方法不以为然,过去也没发生过什么意外。自从金善义被炸致死的意外发生后,公安机关在当地进行宣传,严令禁止用这种容易致人伤亡的方法打猎,以后就再没有人制作、设置这种危险的“咬炮”了。

至此,这起无名男尸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