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晏汉金)1月3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延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期至2025年2月28日。

为满足春节期间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缴费需求,更好的保障市民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市决定延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参保时间将原定咸宁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集中缴费期内缴费,正常享受2025年1-12月居民医保待遇。错过集中缴费期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不变,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每断缴1年,增加待遇等待期1个月,累计增加待遇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连续缴纳居民医保2年以上转为参加职工医保,年度内不设待遇等待期,自缴费之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缴费渠道,线上可通过“鄂汇办”手机APP、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缴费;线下可到城区税务部门协议代征银行、各级办税服务大厅、代征银行、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网点设置的自助服务终端、各级医保服务窗口“帮代办”服务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