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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环保熏制的通告》。
通告提到:“为防治冬季熏制烟尘污染,切实改善广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规范腌腊制品熏制,在广安主城区周边设置5处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熏制点,实行环保熏制。”
通告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擅自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违规开展熏制活动的,由综合执法(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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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通告用意还是好的,“为防治冬季熏制烟尘污染,切实改善广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但老百姓熏制腌腊制品,也是一种生活习惯,于是“在广安主城区周边设置5处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熏制点,实行环保熏制。”
有些老百姓可能不领相关部门的这份好心,于是“由综合执法(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这些都没毛病。
但毛病就在于,这份通告的合法性。你有什么权力禁止熏制腌腊制品?老百姓到集中熏制点会不会麻烦?再说这法律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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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真的有人胆敢以身试法。
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四川省广安市一名六旬老人因在家熏腊肉,被当地社区以“教育管理费”的名义罚款200元,老人还写了“不再在家熏腊肉”的保证书,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发布的帖子展示了一份手写保证书和一份手写收据,保证人为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的一名村民。
保证书上写道:“因昨晚我在自己家熏制腊肉是不对的,我现在知道错了,保证今后再也不在自己家熏腊肉,如果再不听话,一旦发现我在自己家熏腊肉,愿接受任何处罚。”落款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手写收据显示:“今收到金狮十组居民某某,熏腊肉教育管理费2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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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在当地,不听话的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不用行政机关出马,一个社区就能把你管得服服帖帖、老老实实。
我看到有评论说,社区没有执法权。这健忘症有点快,还记得5年前开始的那场灾难吗,你敢不听社区的?估计你连家都回不了,不能不拿社区干部当领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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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涉企行政检查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改善的情况。
针对当前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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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上面的国务院文件规范的是企业。
这个社区居民不是企业,但对他的检查就合法吗?
鲁迅说,“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行政处罚法规定得再好,一个社区就敢对居民下手,你有什么办法?
人在屋檐下啊。
2025年1月5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