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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25年1月3日,ST聆达主力流入2752.1万元,主力流出3307.8万元,主力净流出555.7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31日,ST聆达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ST聆达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12024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ST聆达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1月11日,ST聆达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该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如下:1、解除嘉悦同盛与铜陵正丰签署的《借款合同》,解除嘉悦同盛与被告铜陵正丰、第三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2、铜陵正丰需偿还嘉悦同盛本金及利息共计约2.2亿元,利息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3、嘉悦同盛对光恒昱所持有的3507万股聆达股份股票的拍卖、变卖、折价款在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公司上层股东王明圣(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林宇嘉、林春良和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对铜陵正丰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风险提示显示,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的公司350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60%,上述股份如若被司法拍卖或划转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眼查显示,ST聆达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9条,专利信息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