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政策学习:股票转让与股息红利的税收处理
一、股票转让所得的税收政策
免税规定:
从1997年开始,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关键点:无论转让多少股票或获取多少收益,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票股息红利的税收政策
与股票转让所得不同,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涉及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持股时间长短有所不同:
持股超过1年:
税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
税收规定:股息红利收入按50%计入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不满1个月:
税收规定:股息红利收入全额计入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政策重点与区别
股票转让所得:完全免征个人所得税,无需区分持股时间。
股息红利所得:根据持股时间长短,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
四、总结
股票转让: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从1997年起免征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税。
股息红利:需根据持股时间长短确定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享受税收优惠。
希望大家能明确这两者的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合理规划自己的投资和税务事项。
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8〕61号
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大志 简介
企业财税顾问 | 高级会计师 | 中国注册税务师
拥有20年丰富的财务管理实战经验,曾服务于中国企业500强及知名互联网上市公司;
曾担任上市公司、电商、制造业及物流集团的财务总监,具备跨行业、跨领域的深厚管理背景。
在财税体系建设、预算与经营分析、业财融合实践及税务规划等关键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实操经验。
凭借扎实的财务基本功和卓越的战略眼光,致力于帮助企业优化财务管理,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业务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