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河市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李女士的高度赞许。为表感谢,李女士将一面锦旗邮寄至调解员手中。
原告王先生(化名)是一位普通的打工人,省吃俭用攒了一些积蓄。某天,王先生偶然在网上认识了自称做保健用品的被告李女士(化名),在冲动下支付了8万元代理费,但到被告处参观时才觉察被误导,故要求李女士退款。但李女士拒绝退款,并让王先生提供地址准备发货,双方由此产生纠纷。王先生多次讨要,仍有5万元未退还,故将其诉至三河法院。
三河法院将此案件分流到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因双方远在外地不能到场,调解员通过电话沟通调解,避免了当事人的来回奔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
调解员与李女士多次电话沟通,告诉她强买强卖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也与法律所倡导的“公平、公正、合法”交易原则背道而驰,并给李女士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耐心调解,2024年12月30日,李女士将5万元一次性偿还给王先生,王先生撤回起诉,双方矛盾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