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4日讯(记者 林坚)加强网下投资者询报价行为监管,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制度正式出炉。

1月3日当天,继证监会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交所修订《首发承销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中证协也发布了《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指引(试行)》,这是最终稿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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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科创板八条”出台以来,一系列发行承销改革逐步落地。就在2024年11月,中证协修改发布首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及指引,设置资格限制措施,研究制定“白名单”制度并在业内征求意见,旨在更好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示范带动作用,如今征求意见结束,“白名单”制度正式落地。

从制度出台背景来看,按照证监会的行政授权,中证协建立了网下投资者精选名单评价机制,并于2022年发布了首份网下投资者精选名单。精选名单评价机制实施以来,在加强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引导网下投资者合理审慎报价,维护新股网下发行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科创板八条”聚焦强监管防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提出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等具体措施。

据记者了解,在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范围内试点先行,逐步将“白名单”推广应用到其他类型市场机构,并从声誉约束起步,逐步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在促进市场资源配置,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关注一:何为“白名单”?

“白名单”是中证协对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过往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的声誉管理机制,核心在于将具有示范作用的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列入“白名单”,推动形成高质量网下投资者队伍。

中证协可以根据投资者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开展情况,结合上一年度监管评价和监管重点,根据调整项明细对分类管理情况进行修正,按照投资者所属行业类型事先确定进入“白名单”的各类投资者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

中证协每年开展一次“白名单”分类管理,评价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原则上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报表和公开信息为准。根据监管需要和市场变化情况,中证协商证券交易所适时报请中国证监会对“白名单”申请条件和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值得提醒的是,“白名单”并非对金融机构的综合业务评价,也不代表中证协对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未来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的综合判断。“白名单”不得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关注二:如何理解“白名单”价值?

中证协会同证券交易所持续跟踪监测“白名单”网下投资者在业务开展、合规风控等方面的情况,引导其不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白名单”分类管理情况供相关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等在分类监管、自律管理等工作中参考使用,并给予适当支持。此外,中证协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白名单”网下投资者采取下列激励措施:

(一)开通网下投资者注册绿色通道、减免信息报送要求;
(二)在入会、登记、备案、注册、业务创新安排等工作中,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或者材料等服务;
(三)选任专业委员会委员时优先考虑“白名单”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将“白名单”分类管理所列证券公司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
(五)中证协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关注三:如何进入“白名单”?

根据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可自主申请进入“白名单”:

(一)具有良好的综合经营管理能力,在上一年度监管评级中,网下投资者达到A级或者相当层级以上的;
(二)具有良好的股票投资管理能力,上一年度管理的中国境内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资金、年金基金账户连续四个季度平均总资产以及自营投资账户股票总市值达到300亿元以上;
(三)具有独立的股票研究能力,且具有两年以上主动股票研究、投资经验的中国境内研究人员、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数量合计达到30人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上一年度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权益投资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未被列入关注名单、异常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未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未因自身不当行为引发负面舆情关注或者被投诉、举报并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未出现不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等行政和自律监管的情况;
(五)新股报价审慎、客观,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未出现新股报价不经独立研究直接使用主承销商投资价值研究。

中证协,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发放调查问卷,按照《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考核指标》(详见中证协官网)进行筛选,将具有示范作用的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列入“白名单”。

关注四:哪些机构加入“白名单”概率更大?

“白名单”施行扣分以及加分机制。申请主体基准分为100分。中证协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主体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业务类型、业务开展状况、人员队伍建设状况、合规风控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相应加分或者扣分以确定申请主体的得分。

其中,申请主体积极推动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表现、营造良好行业生态环境、积极落实专项监管工作等,可以给予相应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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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考核指标(调整加分项)

此外,申请主体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因对公司权益投资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负有责任,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处罚,被金融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的,应给予相应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