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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征告字〔2024〕第126号

西安高新区 2024 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24)768号审批土地件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将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鄠邑区草堂街道黄堆村、宋南村、宋西村、西园社区等有关村组7.970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7.0939公顷,其他农用地0.876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城市建设。

二、本次土地征收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依法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

三、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公开征地信息,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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