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晚间,瞭望小编关注到,沪市科创板上市企业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因科技”,代码:688687),因收入核算管理不到位、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而收到上交所的监管警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德胜、郭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03 号)查明的事实,凯因科技收入核算管理不到位。2023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收入跨期,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存在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核算管理不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对外捐赠相关非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凯因科技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5.1.2 条、第 5.1.4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凯因科技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德胜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财务负责人郭伟作为凯因科技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认定,对凯因科技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2.1条、第 4.2.4 条、第 4.2.5 条、第 5.1.2 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 条、第 14.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德胜、时任财务负责人郭伟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