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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

银川市党建网发布

银川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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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职位(39个岗位,共计46个名额),详见《银川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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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参公人员。

3.全市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及以下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大队级正职及以下领导干部,一级助理员及以下职级干部和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干部。

4.中央驻宁机关(单位)、自治区机关(单位)设在我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身份人员既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也可以报考参公人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按照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除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外,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6日以后出生),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担任乡镇党政正职的应任职满3年以上,新录用公务员须在招录机关(单位)或与招录机关层级相同的机关(单位)累计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其中选调生须累计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起算时间为录用文件下发后到招录机关报到之日;

6.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2月28日;现任职务和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银川党建网(http://dj.yinchuan.gov.cn)查询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经本单位及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中央、自治区驻银单位及消防救援队伍的报名工作由相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8:00,共计5天,逾期不再补报。

(四)报名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需提前下载并填写《银川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带彩色照片电子版(姓名+报考职位),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明确报考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中央驻宁机关(单位)、自治区机关(单位)设在我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和宁夏消防救援队伍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各职位的专业要求,可参阅《银川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指导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与职位要求专业高度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专业课程及毕业学校相关证明资料,经遴选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资格初审。遴选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指导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有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

4.职位裁减及调剂。公开遴选的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为5: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市委组织部将减少名额或取消职位,并于报名结束后在银川党建网公布。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1次,具体改报方式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写作功底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二)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点设在银川九中阅海分校,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因特殊情况笔试时间地点需要调整的,届时将通过银川党建网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完成后,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研究划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登录银川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本人笔试成绩及名次。

五、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3:1的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调名额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遴选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因特殊原因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后,在银川党建网进行公布。

(二)提交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报名推荐表》原件(留存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留存一份);

7.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8.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只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盖相关部门出具的复印公章。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按通过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党建网公布。

六、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银川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3个工作日内,因故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遴选面试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三)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在银川党建网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加权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通过银川党建网公布考试总成绩。

八、组织考察

笔试成绩公布前,各遴选单位须将考察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并按照考察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一)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指导、各遴选机关负责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不高于2:1比例(含)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对因特殊原因低于2:1比例进行面试且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实施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综合得分的计算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考察成绩(满分150分),并计算出每名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得分=考试总成绩×60%+考察成绩×40%

综合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各遴选机关在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将考察情况报告、提出转任人员名单,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报考人选综合得分,并在银川党建网公布综合得分情况。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机关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转任人员名单报银川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银川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由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空缺职位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任职

遴选对象调入机关后,应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其中,报考公开遴选职位的,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按规定办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职位设置、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进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0951-6889306  6888352

来源:银川党建网

编辑:王瑜婧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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