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贵州省商务厅发布

《关于跨年度衔接开展2025年

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公告》

(下称《公告》)

明确汽车、家电、家居

以及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

汽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包括汽车报废更新(国补)和汽车置换更新(省补)。

(国补)跨年度衔接政策方面

,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出台期间,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条件、补贴标准和额度等相关政策,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省补)跨年度衔接政策方面

,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出台前,贵州省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活动按2024年汽车置换(报废)更新政策执行。

《公告》还明确,

从2025年1月1日起

,一个自然年内一名消费者只能申请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国补)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省补);同一新车只能申请报废更新补贴(国补)或置换更新补贴(省补)。

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方面,

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前,具体补贴品类、补贴标准暂按2024年政策执行。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方面,

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贵州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出台期间,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按照《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24〕17号)执行。

《公告》还明确,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补贴品类、补贴标准和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后续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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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皓月

责 编|张惟一

编 审|张丽莎

监 制|孟性荣

总监制|朱光伦

来 源|贵州日报、贵州省商务厅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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