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腔诊疗用水
—— 健康生活 从“齿”开始 ——
口腔诊疗涉及器械众多,操作多是有创治疗,操作过程中容易出血和产生气溶胶,加之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路结构的特殊性,使得口腔诊疗用水水质成为口腔科感染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一、什么是口腔诊疗用水?
口腔诊疗用水是口腔诊疗过程中用于牙科手机高速转动冷却、超声洁牙设备、非外科手术部位冲洗等用水,通过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路进行处理参与口腔诊疗。
牙科综合治疗台(牙椅)是由相互连接的牙科设备和器械构成功能组合、用于口腔诊疗的基本设备,由治疗灯、患者椅、吸引装置、痰盂、操作面板、电动机、电器开关、连接诊疗器械、水路、气路以及管路接口等组成。

二、什么是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路?
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路(DUWL)是牙科综合治疗台用水输入和排出的管道系统,由供水管道与排水管道、阀门、独立储水罐等构成的系统。
DUWL若存在微生物污染,来源主要包括供水系统本身含有的细菌、患者口腔菌群、定植于水路内壁形成的生物膜,会对患者、口腔工作人员以及整个诊疗环境带来潜在的感染风险。
三、口腔诊疗用水管理有哪些要求?
01
建章立制
1.建立口腔综合治疗台水路卫生管理制度、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2.卫生管理档案,包括供水管道布局、管材材质、水源水处理工艺、水路消毒方法、消毒记录、微生物监测记录、水质处理器维护保养记录、口腔综合治疗台维修记录。
02
硬件设施
1.牙科综合治疗台供水管路宜选用带逆止装置;牙科手机宜选用带防回吸装置。
2.新改扩建口腔科应将综合治疗台的供水管道与其他用水管道分开铺设,并在口腔科供水管道起始端设置管道消毒专用接口,管道材质应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相关要求。
3.使用市政供水等集中式供水或二次供水设施供水的,应在口腔科供水管道的起始端、管道消毒专用接口前安装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要求的水质处理器。
4.根据供水方式选择安装过滤器:直接由市政供水的综合治疗台,进水口处应安装粗过滤器和微过滤器。通过软化水系统或独立储水罐供水的综合治疗台进水口处应安装微过滤器。过滤器应遵循厂家使用说明定期清洗和更换。
5.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排水应接入医疗机构污水管网,经消毒处理符合GB18466的要求后方可排放。
03
管理要求
1.口腔外科操作和种植牙操作使用的牙科手机的冷却用水或冲洗用水应选择无菌水。免疫缺陷患者接受口腔诊疗时宜选择无菌水。
2.牙科综合治疗台水源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要求。牙科综合治疗台用水宜选择软化水(去离子水)。独立储水罐用水宜选用纯净水或蒸馏水,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每日治疗结束后应将罐中的余水排空,清洁干燥后备用。
3.每日开诊前应对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路系统冲洗 2min~3min。每位患者诊疗前后冲洗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路系统 20s~30s。
4.不直接接触患者的设备,如牙科综合治疗台连接管线等宜每周清洁,遇有体液、血液污染时应即刻清洁消毒。
5.应定期按照厂家使用说明对口腔综合治疗台水路的水质处理器、过滤器、过滤网等设施进行维护、更换。
四、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路系统
清洁消毒方法如何选择?
根据供水方式不同进行选择。
1.牙科综合治疗台自带水路消毒装置的应按照生产厂家使用说明进行消毒。
2.软水系统消毒应遵照使用说明定期更换树脂,定期对输水管道进行消毒。
3.独立储水罐应每周进行消毒。若独立储水罐内水混浊、异味或其它污染时应停止使用,即刻进行清洁消毒。
4.其它方式供水应遵循生产商推荐的清洁、消毒方法进行处理。
小贴士1
牙科综合治疗台独立储水罐
及其水路系统消毒方法参考
1.消毒剂宜选择含有效氯10mg/L~20mg/L的消毒液或2%过氧化氢消毒液或其它适宜的合法有效的消毒剂 。
2.独立储水罐中加满配制好的消毒剂摇动5s,放置10min~20min后再摇动数秒钟,再用清水冲洗储水罐2次。
3.将牙科综合治疗台上连接的口腔诊疗器械卸下,独立储水罐中装满配制好的消毒剂,并把管线放置于容器内,开启反冲水开关,至消毒液充满各管线(见消毒液从各管线端口流出)。
4.消毒液在各管线内静置10min~20min。
5.消毒后将独立储水罐内的消毒剂排空,用清水重复冲洗管线,至清水从各管线端口流出2min~3min。
小贴士2
牙科综合治疗台独立储水罐
及其水路系统消毒注意事项
1.采用化学消毒方法消毒时,选择合适的消毒剂,防止消毒剂对水路管道及电子元器件造成损坏。
2.对使用时间较长的供水管道进行化学消毒时,应在供水管道连接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入口处增设临时性的过滤器,防止定植在供水管道壁上的生物膜及杂质脱落,造成口腔综合治疗台内部水路管道堵塞。
3.对使用时间较长的口腔综合治疗台内部水路管道进行化学消毒时,应先对口腔综合治疗台内置过滤器进行拆洗、消毒。
4.对使用时间较长口腔综合治疗台水路进行初次消毒后,应每日观察口腔综合治疗台内部水路管道的状况,发现有脱落的生物膜及杂质时,应及时进行清理。
五、口腔诊疗用水微生物监测要求
1.口腔综合治疗台诊疗用水的菌落总数不应超过100CFU/mL,不应检出嗜肺军团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2.建议至少每季度对口腔综合治疗台诊疗用水进行菌落总数检测1次,合理安排采样台数,确保每年每台至少检测1次。
3.口腔综合治疗台因故障对内部水路管道进行维修的,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菌落总数的检测。
4.怀疑感染暴发与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路系统有关时,应对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路系统进行检测。
5.发现口腔综合治疗台诊疗用水菌落总数指标或目标致病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应对水源水、独立储水装置储水、口腔综合治疗台自带储水罐储水等进行相应的检测,查找不合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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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件:
《口腔门诊医院感染管理标准》(WS/T 842-2024)
《口腔综合治疗台水路卫生管理要求》(DB31/T 1363-2022)
来源:浦东卫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