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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词

他们,可能是一年来最忙的人,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审判执行第一线,抓取鲜活素材,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忠实记录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他们,肩扛“长枪短炮”,指尖“笔走风云”,生动书写人民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实践,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们,就是日常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跑口记者”讲述2024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在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关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吗?

一起来“围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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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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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司法为民底色

入冬以来,天气渐冷。202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国法院开展冬季治理欠薪专项行动,确保已执行的案款春节前发放。这项举措再次传递司法为民的温度,让公平正义的暖意充沛社会人心。

从我们的报道来看,司法为民的底色越擦越亮。聚焦反垄断民事诉讼、揭露医保骗保、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经营主体权益……这一年,最高人民法院保持新闻发布的频次和热度,为媒体和公众获取法院资讯提供素材。据粗略统计,截至202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一年以来仅在官网公开的新闻发布有13次现场新闻发布会、41次网络典型案例发布。此外还有重要会议消息、重磅司法解释解读、公开庭审旁听、举办公众开放日等一系列形式丰富的发布活动,让更多人了解人民法院、走进人民法院,感受司法温度。

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温暖。司法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筑牢这道防线,既要担当作为,也要形成合力。希望通过媒体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法治中国不断向前。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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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新收知识产权案54万余件——

以法治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3年)》。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万余件,审结数量与新收数量基本持平,分别比2022年上升3.41%和0.13%。人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表示,人民法院加强科技创新保护,妥善审理涉及5G通信、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种业种源等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案件。营造诚信经营环境,有力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侵权仿冒,依法加强对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和老字号的司法保护力度。优化创新权益保护模式,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司法保护研究,开展数据产权保护等新类型案件专项调研,探索完善数据保护裁判规则。

据统计,2023年,全国法院在319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最高法审结“盼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恶意攀附商誉的行为适用4倍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超1亿元;审结“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侵权案,判赔2.02亿元,创同类案件判赔金额新高。

知识产权赔偿问题,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司法实践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激励创新创造,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人民法院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实现裁判标准和裁判结果的平衡与协调。比如,最高法通过发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性案例,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条件,细化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这需要各部门不断完善保护体系,加强衔接协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大保护格局。

最高法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截至目前,“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已覆盖主要技术领域,全国范围技术调查人才资源实现共建共享、按需调派。全国已有25个高院、242个中院和287个基层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实践中,人民法院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推进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表示,我国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有效性争议和侵权争议分别循行政审查程序和司法诉讼程序处理,民行程序往往交叉进行。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持续推动在上诉阶段实现民事和行政关联案件同期到庭、协同审理、同步裁判,既确保权利解释协调一致,也切实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最高法近日还发布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在“西门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全额支持权利人1亿元的赔偿主张,彰显了中国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打击恶意攀附行为的鲜明态度。

人民法院坚持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治理。陶凯元表示,最高法持续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深入推进交流合作,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加强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指导多地法院与该组织仲调中心开展诉调对接,积极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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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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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补丁再起拍

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在司法网拍活动中,个别财产执行“1元”起拍,有的甚至以超乎想象的低价成交,常引起不知情者“浮想联翩”。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细化相关规定,以期杜绝高价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成交。

网络司法拍卖简称“司法网拍”,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最高法出台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同年,最高法上线了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

司法网拍实现了执行财产变现模式的重大变革。与传统司法拍卖模式不同,司法网拍具有零佣金、拍卖信息传播面广、流程公开透明、拍卖周期短等优势。这一方面节省了人力、场所等成本,另一方面推动司法公开,在解决“财产处置变现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最高法统计,自网络司法拍卖系统上线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法院开展网络拍卖973.47万次,成交金额2.94万亿元,成交率63.72%,相较于传统委托拍卖累计为当事人节约佣金897.01亿元。

然而,司法网拍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值得重视,以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1元”起拍为例。随机浏览某司法网拍平台,今年以来,标记起拍价为1元的不仅有房屋别墅,还有解放牌牵引车、两轮电动车,此类司法网拍大多显示已“撤回”,但细看原因,有的是“公告期太长,审限快到期”,有的是“确定参考价和起拍价后重新拍卖”,有的则是“信息录入错误”。

“撤回”背后,既凸显出个别法院此前挂拍过程的“草率”,也是各地法院对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网拍新规所作的迅速调整。正如最高法执行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所说,个别法院机械适用无保留价拍卖,对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进行无保留价拍卖时,未设定符合财产价值的保证金和加价幅度,过分依赖市场对价格的检验。

我们知道,司法网拍中,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照此程序,如果对高价财产随意采取“1元”起拍,在参与主体有限、保证金低、加价幅度小、竞价不足的情况下,极易导致拍卖程序过于繁琐冗长、高价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成交。其实,根据2017年施行的司法网拍规定,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该规定中还有一条,即“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这样的制度设计目的是避免拍卖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成交。但对于刑事涉案财产的拍卖,为了尽可能推进执行财产变现,降低保管成本,尽快实现追赃挽损目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特殊的财产处置方式,即在国家财政机关、被害人等权利主体不同意接收流拍财产的情况下,可以实行无保留价拍卖。

实践中,有的法院为了尽快处置财产,在财政部门不同意接收流拍财产的情况下,选择适用这一规定进行“1元”起拍。但对价值较高的不动产、大宗股票等财产进行无保留价拍卖时,没有规定合理的保证金和加价幅度,个别财产在竞价不充分的情况下,出现了低价成交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最高法此次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对网络司法拍卖制度进行升级完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如,规定刑事涉案财产最后一次拍卖未能成交的,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规定,征询财政部门、被害人是否同意接收财产或者以物退赔等意见;财政部门、被害人不同意接收财产或者以物退赔的,才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对不动产、采矿权、大宗股票等价值较高的财产,确需进行无保留价拍卖的,应当对适用程序严格把关。

“打好补丁”再起拍,严格把关没坏处。通过细化明确变价程序,做好不同规则的衔接、填补漏洞,才能确保司法网拍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提升执行财产处置效率固然重要,但也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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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封面设计:张雨薇

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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