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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50元!

符合条件的
珠海户籍独生子女父母
记得申领独生子女奖励金!

近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发布《珠海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指南》,提醒符合条件的市民申领独生子女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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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出台的《珠海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我市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申领独生子女奖励金!

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如何申领?去哪申领?

一起来看申请指南!

申领条件

珠海市户籍;符合年龄要求,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与是否退休无关);孩子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且符合当年计生政策生育的;如已享受一次性奖励或补助以及退休金加发5%等的,则延后5年申领。

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证明、合法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本人社会保障卡(已开通金融储蓄功能);

2.填写《珠海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

3.珠海市退休人员提供退休单位开具的是否领取任何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证明或养老核定清单;

4.外地退休或迁入需提供退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出具是否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证明。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现场咨询社区工作人员或咨询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香洲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

0756-2510326

金湾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

0756-7264302

斗门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

0756-2782925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咨询电话:

0756-3626849

万山区社会事业局咨询电话:

0756-3381262

申领流程

1.申请人可在达到奖励年龄前2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2.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相关的事项,等待审核、公示、告知;

3.审核通过后,奖励金从审核确认后的次月开始计发。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在达到奖励年龄后
3个月内没有申报者,
不予补发奖励金,
奖励金从其申报
并审核通过后下月开始计发。

转发周知!

更多权威信息,

来源: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编辑/明敏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常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