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不是最终目的,执法者不能只参考法律条文,更不能用错法律条文,而是要考虑到现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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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据多家媒体报道,开皮卡给农机打柴油被罚三万的安徽寿县村民顾先生,行政复议成功,三万块钱已经全部退还到账。
此前的2024年11月,顾先生开皮卡去加油站打柴油给农机加油,途中被执法部门以无证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为由处罚3万元。为交罚款,他把田中水稻卖了1.8万元后,又借了1.2万元才凑齐。
顾先生的皮卡被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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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个多月,新年伊始,顾先生终于迎来了好消息。但这件事不能就此画上句号,这三万块钱究竟为什么罚,处罚依据是什么,又为什么退还,都需要有明确的说法,也好让大家知道怎么算违规。从法律上看,退钱是因为行政复议成功,但如果不是广大媒体和网友持续关注,如果不是各方奔走呼吁,能够如此顺利吗?恐怕要打个问号。
这起事件的核心,早已经不只是退不退钱那么简单了,相关罚款既然被行政复议驳回,就说明存在问题,那是不是应该整改和反思?相关执法部门今后面对类似情况时,又该怎么处理?以后还罚不罚,总不能每次都要村民行政复议?
说到底,这起事件虽然可能是个例,但映射的问题却是普遍的。机械执法、以罚代管、小过重罚等等,这些执法思维必须要改变。罚款不是最终目的,执法者不能只参考法律条文,更不能用错法律条文,而是要考虑到现实生活。
就拿农机加油来说,这是很多村民面临的现实难题,地方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助农服务力度,帮助村民找到省钱又安全的解决办法,而不是一罚了之。尤其是在农忙时,对于这类轻微的生产安全问题,理应服务多一点、处罚少一点,如此才是真正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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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王长善
编辑:左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