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辰槐序,南风暖窗;三湘四水皆“枫”景,芙蓉国里尽朝晖。
近年来,湖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湖南法庭工作实际,通过创新举措、优化布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成为连接老百姓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道知心、暖心、贴心的“枫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走向枫桥——湖南法院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掠影》专栏,分期宣传湖南法院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用法庭“小切口”见证时代“大主题”,全方位展现湖南法院人民法庭的新“枫”采。
在湘西的崇山峻岭间,酉水河蜿蜒流淌,滋养着这片古老的土地。保靖县,一个充满民族风情的地方,其城郊人民法庭正静静地坐落在酉水之畔,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少年们。城郊法庭有1名法官、2名书记员和1名法警,管辖3个乡镇、27个行政村,法庭虽小,却力量满满。
保靖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
近年来,他们以满腔的热情和专业的素养,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治的触角延伸至未成年人保护的每一个角落,创新实践“法庭+学校+家庭+社会”的四位一体模式,打造集普法教育、法治关护、心理关爱为一体的司法保护格局,让枫桥经验在少年法庭这片土壤里落地生花,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法治力量。
01
“法治播种”形成校园新“枫”尚
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保靖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将这一理念深植于普法教育之中,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模拟法庭现场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由学生组成的“模拟法庭”在法官的指导下拉开帷幕,夯沙学校的10名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等角色,生动再现了校园霸凌案件的审判过程。这种寓教于乐的普法方式,不仅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了法律知识,更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
此外,城郊人民法庭还积极拓展法治教育广度和深度,干警们经常走进校园,开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宣传、禁毒教育等活动。通过充满童趣的动漫、短视频热点新闻、互问互答等方式,不仅丰富了法治教育的内容,也极大地提升了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孩子们的成长之路铺设了坚实的法治基石。
“这次活动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以后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更好地处理生活中的矛盾,做守纪律、懂规矩的新时代好学生。”活动结束后,孩子们心中的法治种子在这场“双向奔赴”中生根发芽,这些来自孩子们的反馈也让法官们备受鼓舞,“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未成年人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持续推进普法进校园活动,帮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这些活动,是保靖法院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的靓丽风景线之一,法律“利剑”编织的未成年人保护网越来越牢固。
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就地解决问题,城郊人民法庭通过普法教育,将法治观念深植于青少年心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02
“家庭架桥”点亮保护新“枫”光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我们在处理家庭矛盾时,注重调解疏导,促进家庭和谐。近年来,家庭矛盾日益增多,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
“现向你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你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及时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情况,与其进行有效沟通,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行使探视权,通过微信、电话、实地探望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孩子的关护陪伴……”在城郊人民法庭内,承办法官正就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正严肃地向孩子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
城郊法庭少年法庭
“爸爸很少与我们通话”“我都快忘了爸爸的样子了”,两个孩子的陈述中也透露出彭先生对孩子们缺乏关爱和照顾。彭先生的这种行为忽视了孩子的生理、心理和智力发展状况,不能满足孩子的基本情感需求,是在家庭教育中的严重缺位,承办法官将彭先生的行为归于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此种监护缺位行为应当予以纠正。故此,该法庭在作出民事判决的同时,亦向义务履行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这是城郊人民法庭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又一创新举措。
“这份《家庭教育令》不仅是对家长的警醒,更是对孩子的一份承诺。”法庭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天空。”
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不仅体现了法庭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更彰显了司法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它督促家长重视家庭教育,明确教育职责,引导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成长。这一创新实践,成功地将矛盾化解在家庭内部,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和扩大。
03
“多方共育”绘就保护新“枫”景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城郊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枫桥经验”中多元共治的优势,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解等方式,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快速响应、妥善处理。
“法院的办事效率真高,感谢你们前期的充足调查,让我们这起矛盾迅速得到解决。”在城郊人民法庭内,一起宠物狗咬伤儿童的纠纷从最初的激烈冲突到双方在法庭上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息诉止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被告人向某养了一只狗,某日,这只未佩戴牵引绳的狗子在文化广场咬伤了一名7岁的儿童(原告),原告的父母立即带着咬伤的孩子去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并且在事后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用和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时,被告却置之不理,于是原告监护人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开庭时,双方各执一词,“我家的狗在那里一年多从来没咬过人”“视频中有一段可以看到孩子在被咬前有多次抓膝盖的动作,伤口不一定是狗咬的。”面对原告举证的伤口照片和事发处的监控视频,被告向某如是反驳。
考虑到事发时,原告不在原告监护人视线范围内,肇事狗也未在被告身旁,案情较为复杂。法院为尽可能还原事实真相,调取了案发当天公安机关的执法记录仪中的一段视频,并且对当天就诊的医生进行了询问。“皮肤破损不像是手抓的,考虑是齿印,因为有一点凹进去和破损。”在充足的证据面前,原被告不再发表辩论意见,案情终于迎来了转机。
为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主审法官耐心地向双方讲解案件相关事实、适用法律关系、责任承担等实质性问题,并建议双方多角度换位思考。最终,原告主动撤诉,提出放弃部分诉求,由被告承担医疗费用并当庭给付完毕,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城郊法庭文化墙
这只是城郊人民法庭联动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法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调解机制的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联动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以“枫”为引,用“法”护蕾。城郊人民法庭以“枫桥经验”为笔,蘸满关爱与智慧的墨水,细细勾勒未成年人保护的每一道轮廓,绘就了少年成长的“法治画卷”。未来,城郊法庭将继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任务,不断提升法治服务的温度与深度,用法律的阳光驱散他们心中的阴霾,以法之名守护每个处在人生“拔节孕穗期”的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来源:湖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