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来到深圳的第一个落脚点是租房,不得不说,尽管与其他人共享着同一空间, 但是租客和业主的待遇却常常有着双重标准。
我的朋友小张就有着深刻的体会。他在深圳工作多年,一直是租房居住。他所在的小区,业主们的专用停车月卡,每月只需缴纳150元,而租客们的价格却要翻倍,有的小区甚至更高。
还有一次,小区组织亲子活动,活动通知明确写着“业主及其直系亲属专享”。小张的孩子眼巴巴地看着游乐设施被布置得五彩斑斓,却只能被拒之门外。小张无奈地说:“我们也是小区的一员,按时交房租、管理费,为什么孩子就不能参加呢?”
相比起这些,更不合理的或许还有物业管理的态度、租客难落户、租客不能用学区等等吧?
租客和业主的双重标准, 一方面是因为房产所有权的差异。业主拥有房屋产权,在社区事务决策等方面有更多话语权,自然在享受社区资源和服务时被优先考虑。
另一方面,则是部分社区和物业,在管理上缺乏对租客权益的重视,简单地将租客视为 “外人”。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 “租售同权” 政策的提出为租客带来了一丝曙光。
租售同权意味着租房居民与购房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逐步打破租户与业主之间的待遇差距。 比如在教育方面,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子女也能够享有就近入学的权利 。
只是目前租售同权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与挑战,比如不同城市对于 “权” 的范围界定并不统一,以及房源供应与质量问题、房东与租户关系协调问题等。
话说回来, 在深圳的你是租客还是业主呢?经历过过租客和业主的双重待遇吗?认同租售同权这一政策的推行吗? 欢迎在留言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