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警察梦,于是一些同学在高考毕业后,选择了读警校,但不是所有的警校生都是能够当警察的。入读警校政审合格,不代表考取警察政审就能合格。

贵州的警校生彭同学便因为高中的时候打架导致政审不合格,当不了警察。彭同学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考警校的时候政审合格了,但是考警察的时候政审就不合格了呢?

彭同学认为考警校政审合格,考警察政审不合格这是就业歧视,于是将贵州省公安厅告上了法庭,那么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一审: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黔0102行初38号;二审: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8)黔01行终609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因未成年时期两次打架斗殴导致政审不合格,警校生考警察被拒!

彭同学是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7届毕业生,彭同学参加了当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并顺利通过,笔试通过后,彭同学又顺利通过了体检、体能测试、面试,然后来到了考察阶段(也就是咱们说的政审)。

贵州省公安厅委托彭同学户口所在地的桐梓县公安局对彭同学进行考察,桐梓县公安局在考察中发现了彭同学未成年时期的两段打架经历,其中一次还触犯了刑法。

2013年,彭同学的好兄弟因为打篮球与他人发生了争执,自己的好兄弟被别人打了,彭同学为了帮兄弟出头,拿着折叠刀将打自己兄弟的人刺伤了。之后,彭某被刑事拘留,南明区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彭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彭某不服,提起上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程序违法将该案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申之后,桐梓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彭同学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5年,也就是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年,彭同学又参与了打架斗殴,将一个人肚子刺伤一个小口子,一个人的右手肘关节和右脚膝盖处刺破受皮外伤,后彭同学和受皮外伤的人一起送肚子被刺伤的人就医,后三人签订了调解协议。

桐梓县公安局在考察时期,发现了彭同学的这两次打架经历,根据《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彭同学“曾因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属于“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情形,经考察组集体商议报经桐梓县公安局党委决定,当地的公安局作出的考察决定为“不合格”。

桐梓县公安局口头告知彭同学考察不合格的结论。彭同学不服,向贵州省公安厅提交复核申请书,贵州省公安厅作出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起诉贵州省公安厅,认为存在就业歧视

彭同学不服,将贵州省公安厅告上法庭,起诉撤销对自己作出考察不合格的决定;责令省公安厅重新作出考察合格的行政决定。一审法院贵州市南明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贵州省公安厅作为本案的招录单位,是作出本次考察决定的主体,其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本案涉及人民警察的招录工作,人民警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场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第四条第二款: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员(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考察实施机关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实施机关不得将其确定为考察合格人选。(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根据上述规定,彭同学曾被判处过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第二年,又参加打架斗殴,不符合本次公务员招录考察合格的条件。

2018年7月30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黔0102行初3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彭同学的诉讼请求。

彭同学不服,向贵州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存在触犯刑法免予处罚的情形,是存在于就读公安院校之前,在就读公安院校考察的过程中,能够顺利通过,而就业时却“考察不合格”,明显存在就业歧视问题。那么,二审法院没有采纳他的观点,驳回了其上诉。彭同学还是不服,提起再审,还是被驳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犯罪记录封存不是犯罪记录消除。

彭同学虽是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但是也没什么办法。想必,彭同学非常后悔自己的打架斗殴行为,距离成功当上警察就差最后一步,却因为未成年时期打架斗殴的黑历史被拒之门外。

可能,有的人会问:未成年不是犯罪记录封存吗?为什么彭同学的黑历史还是被扒出来。注意,犯罪记录封存是封起来了,不是删除了,如果特定情况需要调取的话,那还是能够查询到的。

所谓“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指的是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对相关犯罪记录,应当依法采取保密措施,非有法定事由,未经严格审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意,犯罪记录封存是犯罪记录被封起来了,不是删除了,一般情况下,犯罪记录封存的情况下,是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但是封存只是封起来啦,一般情况下不予查询,但是如果在特定情况需要查询的话,那还是能够查询到的,比如说公务员政审。

所以说,莫斯科可能没有眼泪,但是你干的坏事是总能找到蛛丝马迹的,所以说,有的时候年少轻狂是可以原谅的,法律可能会为你的年少轻狂网开一面,但是年少轻狂对人生的负面作用还是需要本人去消化去承担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