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
一则“小伙买多次转手电动车电池爆炸身亡”的消息
冲上热搜
引发网民关注
事情究竟是什么样
一起来看看
据南京零距离报道, 在江苏泰州泰兴,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突然发生爆炸,年仅18岁的车主小磊在爆炸中失去了生命。
爆炸的电动自行车经过多次转手,小磊通过某二手平台购的12天后,电动自行车半夜在家中充电时忽然发生了爆炸。
最先发现电池异常的是小磊的外公,虽然已经在电瓶充满后拔掉插头,可电瓶依旧“滋啦”作响,小磊起床查看时,电瓶爆炸。
法官介绍,爆炸发生后,消防员很快赶到现场将火势扑灭,小磊的外公外婆因为在卧室,仅脸部轻微烫伤,小磊因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抢救。
小磊的病历写明:因电动自行车爆炸起火烧伤全身多处,创口剧烈疼痛,多处三度烧伤,二度烧伤,累计体表90%以上的烧伤,呼吸道烧伤。小磊入院后就出现了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等症状,生命垂危。
两天后,小磊在转院的120车上死亡。根据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定书,火灾原因排除遗留火种,排除雷击,排除外来火源,不排除的是电池故障。
警方在调查后发现,涉案电动自行车已经转卖了6次,小磊是第7个买主,而且这辆车还进行了非法改装。
第一个车主赖某表示,他当时在一家维修店买了正规品牌车,之后委托维修店店主冯某将电池控制器、车灯、车壳等进行全面改装,并将原车的铅酸电池更换为了锂电池。
事后,小磊家人将6名卖家和维修店店主一起告到法院,要求7名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庭审中,各被告都认为爆炸原因不明,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火灾造成小磊严重受伤,并医治无效死亡。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认定火灾的起火位置为小磊所购电动自行车车座下方电池处,起火原因不能排除电瓶车电池故障所致。
而该电动自行车系违法拼装、改装车辆,其一开始由被告赖某所购,由另一被告冯某所拼装,后又多次被转卖,所有买卖过案涉车的,对造成案涉电动自行车自燃均存在过错,且无法证明案涉电动自行车的自燃的具体侵权人,则所有被告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小磊明知是拼装车仍购买使用,且其在客厅对该电动自行车充电,亦违反相关规定,另外在充电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处置不当,应对事故的发生及其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作为拼装、改装、转卖车辆责任主体的7名被告,连带承担40%责任,小磊自负60%责任。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得超过48V
车速最高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
上述案例中的电动自行车
明显属于非法改装
改装后的电池有多可怕
下面我们来看一组实验
升级一下蓄电池换来超长续航?
换个大功率电机得到超强马力?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加装
将增加引发火灾的风险
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常识要牢记↓
审核 /韩俊鸿
制作 /山西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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