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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旅客违规携带鳄鱼头入境。

海关关员在对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的旅客携带的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发现,旅客携带鳄鱼头一只,重约0.85千克。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规定,鳄目所有种均被列入公约进行保护。目前,该关已按规定暂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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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的鳄鱼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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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海关发布 江苏新闻

编辑丨王雯

审核丨曹芳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