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以其独特的魅力与便捷性迅速渗透至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展示自己生活的平台,而且给我们提供了一条路径,也能看一看别人的精彩生活。但是在这光鲜亮丽的背后,潜藏着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诈骗陷阱。
2023年11月,被告人小朋、小明二人共同出资成立达达公司,先后招募多人实施诈骗活动。由于小明长相帅气,由小明拍摄好生活短视频,然后该公司招募的业务员在快手、抖音等软件发布小明人设的统一视频、文案,虚构、打造成功单身男性形象,寻找单身女性、或感情出现问题的女性主动点赞、评论、互动,后建立微信联系。
被告人谎称自己是经营化妆品公司多年、事业有成、但情感空虚的男士,通过包装微信朋友圈、关心被害人、赠送面膜等方式,与被害人建立感情,并获取信任。
后被告人谎称带领被害人销售化妆品赚钱,即缴纳399元能以内部价从公司拿货,再高价卖给公司推荐的"优质买家"赚取差价为由,引诱被害人缴纳399元费用获取会员或者代理资格、大量购买"卡拉拉"牌化妆品套盒或其他产品,而"优质买家"由公司其他员工扮演,不会购买被害人手中的化妆品,"卡拉拉"牌化妆品在网络平台无销售渠道,无公开销售价格,被告人当庭供述化妆品套盒进价不足二百元,但销售的会员价为1688元,该公司共计诈骗金额五十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朋、小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业绩、获利、退赃退赔及缴纳罚金等情况,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主犯小朋、小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一年八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诈骗人员通常把自己打造成单身成功男性形象,发布的文案都以单身生活、想谈恋爱等为主,或展示自己热爱生活的图片视频,一旦有人点赞或评论,他们就主动关注并私信问候,进而以"我很少玩抖音"等话术,在其他社交平台继续与用户联系。随着聊天深入,再以交友为诱饵,用暧昧的言语氛围让受害人以为自己"恋爱"了,并以有赚钱门路为由引诱女性投资。
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丽娜
网聊有风险,交友需谨慎。一方面,对于那些宣称有门路赚大钱的网友,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陷入犯罪团伙;另一方面,在没有弄清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凡是涉及借钱、转账、投资的网聊都要一律拒绝,谨防上当受骗。面对网络上陌生人没来由的"嘘寒问暖",要提高警惕。网络交友需谨慎,如遇到以上欺诈行为,请及时将涉及违法犯罪的线索上报公安机关,和大家共同维护"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