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辖区居民文明素质,引导促进文明风尚,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1月2日,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安康社区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向过往行人、商户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耐心讲解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如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爱护公共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面对面宣传;并倡导大家遵守条例规定、爱护公共环境、提倡文明出行、文明用餐、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同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此次活动,使辖区居民进一步知晓《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自觉遵守文明条例,从自身做起,告别生活陋习,传递正能量,努力在践行精神文明活动中走前头、做表率,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作者: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