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山东农业生产用电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

根据《关于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748号)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山东农业生产用电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

一、执行方式

分时电价由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的用户自愿选择,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1年内不调整。不选择分时电价政策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二、执行范围

全省按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的电力用户,主要包括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灌溉,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等。

三、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

2025年峰谷分时时段按照1月至2月、12月,3月至5月,6月,7月至8月,9月至11月设定,除低谷时段 23:00-7:00 外,其余时段参照工商业客户时段划分执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注: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由农业用户自愿选择,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1年内不作调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注:上述价格均含税,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96875分钱。

(信息来源:济南都市频道)

章丘人论坛

咱章丘人自己的论坛

招聘/ 交友 / 房产 /聊天/爆料/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