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每一位驾驶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
然而有的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视道路交通安全为儿戏
一次酒驾竟牵出多项违法
2024年12月21日晚,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星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环城南一路设置检查点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2日凌晨1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驶向卡点,执勤民警示意车辆驾驶人停车靠边接受检查,同时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呼气酒精值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邓某及车辆做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该车辆所悬挂的车号牌已被注销,且邓某的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属于扣留状态。值得注意的是,邓某曾于2022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过,此次被查是属于再次酒驾。在检查过程中,邓某又从车辆后备箱拿出另一幅机动车号牌,称这个才是车辆当前的有效号牌。鉴于上述多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扣留了邓某驾驶的小车,并收缴了已注销的车牌。
据邓某陈述,事发当晚,他在七星区某KTV喝了两罐啤酒后,随后抱有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途中被交警拦截。邓某还透露,已被注销的车牌原为其名下的车辆,但已过户给朋友,而后拿出的车牌才是目前车辆的真实号牌。为避免家人知晓此事,他擅自使用了已被注销的旧车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邓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被处以罚款1800元,处十日以下拘留,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因其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此外,邓某还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被处以4000元罚款,记12分。
交警提醒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
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李少壬
内容来源: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