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以“如我在诉”的检察情怀,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为民检察。一年来,共办理涉民生民利案件450余件,涉案金额约5亿元人民币。

聚焦特定群体 提升民生温度

用心“护”,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完善未检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的融合履职体系,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6件,“一站式”开展未成年人综合救助,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7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2份,引入社工帮教261人次。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审查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办理了娃娃机内置毛绒玩具质量安全监督、校车安全治理等公益诉讼案件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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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反诈宣传

优化“管”,织密高校学生“关爱网”。立足区位优势,组建“大学生启航”专业化办案团队,共依法严惩性侵、盗窃等侵犯师生权益案件70件86人;常态化开展高校普法宣传8场次,受众师生3000余名;联合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电科院、技术中心打造“法治·数智”检校共建品牌,撰写调研课题《技术进步与司法公正:未成年人刑事证据审查AI辅助系统的探索》,获评第十四届海峡两岸信息服务创新大赛暨福建省第十八届计算机软件设计大赛人工智能赛道三等奖。

精准“助”,当好弱势者“靠山石”。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化制度优势,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特困、敏感案件当事人进行多级院联合救助,最大限度解决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

围绕重点领域 强化民生精度

精细“控”,当好金融安全“监督员”。全面剖析三年来所办金融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发案趋势,发现监管“缝隙”及新型犯罪手法,全面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等金融类案件88件145人,累计追赃挽损460余万元;积极探索数字监督手段助力检察监督,对贷款中介、保险领域“黑灰产”和互联网金融犯罪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向社会公众通报典型案例和开展普法宣传6场次,提升广大群众防范意识。

全面“查”,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积极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挖掘食品安全案件相关线索;通过大数据物流信息发现假冒商标食品流入闽侯市场,遂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监督下架相关食品,并强化日常监管;通过筛查发现存在违规向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办理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健康证的问题,遂向县卫生健康局发出磋商函,督促其屏蔽注销违规健康证3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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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助力水域治理

紧扣“绿”,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筑牢“全域治水”司法屏障,联合河长办开展公益巡河30余次,督促整改养殖污水直排点、河道垃圾堆放点4处,拆除占用河道违建2处,清理河道面积2万平方米;深化跨区域协同监督,与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会签闽江流域保护协作机制;多元化推进恢复性司法,督促8名犯罪嫌疑人通过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促成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提升办案质效 延伸民生广度

紧密“联”,奏好一体履职“协作曲”。在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既各有侧重,又相互协作配合,打好“组合拳”;依托内部线索移送机制,移送民生类案件线索10条,成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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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平安闽侯、法治闽侯”社会治理联合推进会

重点“建”,画好综合治理“同心圆”。搭建部门间工作协作网,积极推进依法合力共治,结合履职办案进一步完善机制,与相关部门加强机制共建、信息共享、协作共治。如针对废品回收行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较多的情况,与县公安局、法院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行业治理 预防和遏制盗窃犯罪的实施意见(试行)》,共同走访辖区400余家废品收购站,对经营主体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物品来源的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

立足“智”,实现检察办案“加数跑”。高度重视数字模型对法律监督的赋能作用,坚持研发和应用并重,做到复制推广和自主研发相结合,个案突破、类案监督与全域应用相结合,在更大范围内赋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提质增效。自主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个,办理民生类案件60余件,其中闽江流域非法占用河道监督模型入选福建省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使用。

下一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文/图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