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北地检署(北检)侦办京华城案,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图利罪”等起诉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等人。台湾检方怀疑,柯、彭2人另有巨额资金来源交代不清,其财产增加与其公务员时期收入显不相当,将另案调查柯、彭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中“公务人员财产来源不明罪”。目前,北检已分“他字案”将柯、彭2人列为被告,不排除再传唤2人的可能。
柯文哲除了作为因涉“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列“他字案”被告外,还遭台北市议员告发在北士科案、鱼果市场案中分别图利台湾新光人寿20多亿元(新台币,下同)、台湾“中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0亿元,北检也再将柯文哲列为“图利罪”的“他字案”被告,发交台“廉政署北调组”侦办中。
台湾检廉单位怀疑,柯文哲有巨额资金交代不清,包括妻子陈佩琪以ATM密集存款数十次,另以一银保险箱存放百万元现金,其中陈佩琪的保险箱内百万元现金已被检方扣押。
检方发现,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在集团总部设有“虚拟总部”,将与他有密切关系的人分等整理后建档,储存于计算机内,其中彭振声就被沈威京列为“第一级亲属”。彭振声曾于2022年11月间两度受沈庆京邀请前往集团主席办公室,并邀请彭振声卸任后到威京集团任职,但彭振声因认为待遇不合意,而未赴威京集团上班。检方怀疑彭、沈关系并非一般公务关系。
检方推测,彭振声、柯文哲2人有异常资金。虽然2人供称是演讲、出版等正当收入,但金额与其公务员薪酬明显不相当,已分案将2人列为“公务人员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他字案”被告。
据悉,台湾“贪污治罪条例”规定,检察官于侦查中,发现公务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自公务员涉嫌犯罪时及其后3年内,有财产增加与收入显不相当时,得命本人就来源可疑之财产提出说明,无正当理由未为说明、无法提出合理说明或说明不实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不明来源财产额度以下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