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人社部突然发布了一个重磅文件,一起看看是什么文件?国有单位人员能延迟退休吗?
1月1日,人社部发布弹性退休暂行办法,国有单位能延迟退休吗?
延迟退休政策从2025年1月开始实施,但是具体到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权威部门进一步明确。
2025年1月1日,注定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人社部工作人员放弃了休息日,发布了有关延迟弹性退休政策的具体配套政策。
根据人社部和中组部联合发布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弹性退休有了具体的“指路灯”,该办法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有图有真相,白纸黑字,真的让人社部费心了,在元旦节给大家解决了心中的疑惑,也为今年即将退休人员指明了退休道路。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2024年12月31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适用延迟退休政策,也就不能适用1月1日发布的弹性退休暂行办法。
弹性退休强调的弹性和自愿,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就有机会选择提前退休,所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是提前退休的前提。
提前退休,最多允许提前3年,延迟退休,最多允许外延迟3年,具体如何操作,如今有了明确规定。
在提前退休方面,至少在本人愿意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提出申请,并且按照书面形式。
在延迟退休方面,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最多延迟3年,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确定延迟退休时间。
有人也许会问,如果延迟退休确定后,参保人员还能不能在延迟期间随时提出退休申请呢?答案是可以,在延迟弹性退休期间,职工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弹性退休。这样的规定,对广大想延迟退休人员是极大利好,给广大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
我们接着说下一个问题,那就是国有企业人员的退休问题。以前有人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或者管理人员,由于工作相对轻松,很多人希望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延迟退休,这样就会影响其他人员就业,现在这个问题有了明确答案。
根据弹性退休暂行办法,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上这三类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请大家注意,“应当”二字,这不是弹性,具有强制意味,说明以上三类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没有再次延长3年时间的退休机会。这种规定的意义,小编不说,大家也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