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赖书闻)记者从近日举行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海南将建立完整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分级分类管理,为自贸港建设提供空间发展指南。
据介绍,海南将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有效衔接规划制定与实施。《条例》明确了用途管制的依据和措施,规定经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是分区分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明确了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和海洋发展区等功能分区的主导功能,以及鼓励性和禁止性的管制要求;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特殊空间利用,《条例》提出了不同的用途管制要求。
同时,海南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实现全域全要素管控。《条例》明确,由政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制定近期建设计划,为规划实施提供保障,将规划实施分为资源利用和项目建设两类;明确农用地、未利用地、海域、无居民海岛和矿产资源等应当分别按照规划用途、批复文件或出让合同、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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