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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后一天,发改委发布了一则名为《关于推广借鉴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
该通知的内容简单直接,就是整理了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的32条创新举措和典型经典,以文件的方式下发给其他各省市地区做参考。
主要包括:
6条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创新举措;
8条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典型经验;
8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创新举措;
3条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
7条改善民生、提高治理效能创新举措
关于这份文件,
我依旧还是老样子,
先讲明面上的“狂欢”,再说水下的逻辑。
首先明面上的东西,一直有追我的读者,应该是非常熟悉了,都是2024年我写过文章解读过的内容。
甚至于说关注我超过2年的老朋友更会宛然一笑,今天这篇文章,又会是一篇如2023年2月5日《一样的“目录文”。
诚然,
一点错都没有
这就是一篇最合适用来
串联我2024年历史文章的
比如第一条:
这是:
2024年12月19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二条:
这是:
2024年1月9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三条
这是:
2024年11月16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四条:
这是:
2024年4月27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六条:
这是:
2024年4月28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七、九、十、十一条:
这是:
2024年4月18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八条:
这是:
2024年10月10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这是:
2024年5月11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
这是:
2023年8月18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这是:
2024年11月11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这是:
2024年7月26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这是:
2024年7月13日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条:
这是:
2024年12月15日的文章
详细解读过的内容
然后是一些没讲过的内容:
这是一些具体的“执行标准”和“准入门槛”,我相信从事外贸、土木、医疗相关的从业读者,应该会比我熟悉很多。
比如:
所以文章写到这,也就写完了。
其实这份发改委在连着开了一周的会议之后,定下来的“压轴指导性文件”,大多是之前聊过的东西。
而这份文件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昨天写的文章》中我说过一个点:继“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改完毕之后,“关系”迎来的一次重新调整。
而怎么调整的呢?
其实而这份压轴文件,
就是这种关系的“重新定义”。
当然更下面还是有一层的逻辑的,只是今天就不讲了。内容太多,我开没批注完,就等《公文群》开群之后,就作为第一份“群游戏”内容吧。
最后祝大家2025年,
一切顺利
最后说个题外话:
2023年2月5日,当时也是过年前后,给大家拆了一期《。那篇文章是对2022年发生事情的一次梳理,也是对2023年将要发生事情的“体系猜想”。
本来这篇文章不值得说我再重新翻出来“老事重提”,但昨晚直播给大家放的突然让我有点尴尬。尴尬点在于,那份2022年底讲的东西,居然能够作为2024年发生这么多事的“年度主线”。
所以反过头去看2023年的《,我也有些好奇:是否2023年讲过的内容,又会成为2025年的“年度主线”呢?
权且做个记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