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金都敢揣腰包?有些人就是胆大妄为。
“当时觉得套取的资金不算多,不容易被发现,现在才知道这种想法错得离谱。”近日,面对纪律处分决定,嘉陵区安福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后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一份不起眼的领取单说起。此前,嘉陵区纪委监委组织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监督检查,一份务工补助领取单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
检查组发现,这份务工补助领取单内容很详细,领取人、金额、具体事项都写得很清楚,但是领取人的签名笔迹却雷同。
“你们的务工补助是谁负责发放的?”检查组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提出疑问。
“由我本人负责,组织发放的。”陈某某说。
“通过什么方式发放的呢?”
“为了方便,都是统一取现后逐一发放给村民的。”
“有没有代领的情况?”
“都是本人到村委会领取的。”
“那你看看这个领取签名,都是本人签的吗?”
“这个……有些村民不会写字,就由村干部代签。您放心,钱肯定都发到他们手上了。”陈某某有些紧张起来。
岂能听一面之词!随后,检查组随机抽取了几名领取人进行实地走访,真相很快浮出水面。
“这个字不是我签的,我也没领过钱哦。”
“根本没得这回事。”
走访过程中,名单上的领取人均表示没有领取过务工补助,也不存在务工的情况。
嘉陵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村社查阅相关资料。
检查组再次对陈某某进行了询问,并“抛出”了走访了解到的情况。
此时,陈某某终于坦白了自己违纪违法行为。
“这些钱实际上都用来发放‘补贴’了。”纸终究没能包住火,陈某某只得说出实情。
原来,2018年4月,陈某某以虚报务工补助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4710元,作为津补贴发放给村干部,其本人共领取2020元。最终,陈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收缴。
今年以来,嘉陵区纪委监委联合农业农村、民政等多部门组建3个监督工作专班,开展提级审核,深入重点村进行“解剖麻雀式”监督,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等方面全面“体检”。
截至目前,工作专班已开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印发工作提示函8份,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党(工)委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探索建立健全村集体 “三资” 监管长效机制,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出台了《南充市嘉陵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南充市嘉陵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操作规范(试行)》,为规范管理村集体“三资”提供了遵循。
来源:嘉陵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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