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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12月31日通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副县级干部陈士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陈士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廉洁底线失守,无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违反财经法规,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士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士杰开除党籍处分;由滨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