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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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求索赔
释法明理巧化解
网购家庭作坊食品,索赔不成要求十倍赔偿,法院是否支持购买者的惩罚性赔偿请求?近日,蓬溪县人民法院蓬南审判团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柏某在“小红书”网站分享并销售其制作的阿胶、驻颜膏等产品,周某通过“小红书”网站认识了柏某,并在柏某处多次购买了共计1,900余元的产品。后周某声称该产品没有生产日期、许可证、生产厂家等信息,属于“三无产品”,要求柏某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柏某认为该产品本系家庭手工制作,在周某购买时已明确告知,不同意十倍赔偿。周某遂起诉至蓬溪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何致远立即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充分了解双方诉求,理清争议焦点。通过审查发现,周某在购买上述产品时知晓其系家庭手工制作,在购买后未向柏某提出异议,而是直接主张十倍赔偿,其行为与正常消费者的行为明显不同。经查询,周某2024年在多地法院多次提起买卖合同十倍赔偿诉讼,确有“职业打假”的嫌疑。
如果支持周某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诉求,则变相鼓励知假买假、职业打假行为,如果不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可能会引发负面效应,让家庭手工作坊自制产品留下“监管空白”。为了消弭分歧,化解争议,何致远法官在充分剖法析理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教育,并言明其中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对退还货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该案得以圆满处理。
事后,当事人发出短信,感谢何致远法官等人的付出,表示经过此事后一定会吸取教训。
一直以来,蓬溪县人民法院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健康发展,让经营主体“活”起来,让市场环境“优”起来,以更好、更实的举措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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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何致远
编辑:综合办公室
审核:吕小云
签发:吕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