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网友咨询:

发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什么责任?

周忠彬律师解答:

发包人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承担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责任。发包人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也不得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发包人应定期对项目参建单位人员履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资料等情况进行检查。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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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忠彬律师补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七百九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周忠彬律师

江苏诚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二十余年律师经验,在千亿房企中梁集团担任过法务总监,对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交付及运营方面均有丰富经验。兼有二级建造师、证券及基金从业资格,为地产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提供过全流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