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一直关注“邯郸杀害同学掩埋案”事件的网友,最近都看到了该事件的最新进展。
在一审的判决中,有一人获得了免于刑事处罚的责任,很多人认为是图片中个子最矮的那位李某,其实不是,是最左边的马某。最右边的主犯张某,由于案发时不满14周岁,只有13岁,但依然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而对于这样的处罚,可以说是史无前例,我国首次对一名13岁未成年人做出的一次严厉处罚,也代表了我国法律的一次进步!
可以看出,从这起案件后果,低龄再也不会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免罚金牌”,那么这时有人会问,为什么3人当中马某可以免除处罚责任呢?实际上,在整个事件过程中,马某是属于被另外二人“拖下水”的,首先马某没有参与实施犯罪,而是在张某和李某行凶后才找到的他。
法律上认为,虽然马某有帮助掩埋犯罪证据的事实和行为,但却与杀人行为无关。另外在案发过后,马某是第一个主动交代案情真相的人,也正是由于他主动交代了各种事实和证据,才为后续的案件侦破起到了重要帮助。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当时案发后的一个细节?办案人员凌晨去犯罪嫌疑人询问时,他们都否认见过被害人王某,这就给案件侦破带来的一定难度,所以马某的主动交代还是很有作用的。
不过对于一审判罚结果来看,有些网友还是表示“意难平”,比如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李某,即便12年之后,他出来也才25岁,依然有大好年华,可被害人却永久的失去了生命。另外垛爸也查了一下,对于主犯张某处罚的无期徒刑,实际上也是有缓和余地的。
例如在服刑期间,如果张某的表现良好,悔罪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就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而对于减刑年限的多少,也与悔罪与立功的程度、重要程度有关。如果要是出现了重大立功行为,那么减刑的机会和时间也就越大,不过这个减刑行为并不是可以无限叠加的,即使表现特别突出,经过减刑后的无期徒刑,服刑时间最低也不能少于13年。
也就是说,从张某案发后被羁押的日子算起,他至少要在监狱里待13年的时间,按理论上来计算,最快26岁可以出狱。但即便这二人都因为减刑可以提前出来,但是杀人犯的罪名会跟着二人一辈子,无法抹去。
不过从法律的处罚来看,作者认为这已经是最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了,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日后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则改变,更是一记重拳出击。
不知道大家对这个处罚结果满意吗?欢迎分享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