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方天升任十八军军长,他为了控制部队心狠手辣,导致参谋长梅春华被枪决,副军长罗树甲被迫辞职回家乡,被日军抓住受尽酷刑后自杀。
十八军是陈诚“土木系”的头号主力,在方天之前有四任军长,先后为陈诚、罗卓英、黄维、彭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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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善被方天取代,丢掉军长职务,主因是替陈诚“背锅”,承担宜昌沦陷的责任。十八军官兵对此,愤愤不平,199师师长宋瑞珂说:“彭军长为人正派,可惜不会吹牛拍马,不善交际,他是在宜昌失守后,才从鄂西前线赶回来指挥部队反攻的,他被撤职,弟兄们都不服气。”
方天就任十八军军长后,对他不服气的人很多,内部矛盾重重。
一来,彭善在十八军声望很高,对他被撤职,官兵们情绪很大,尤其是彭善的亲信们,对方天视若仇寇。
二来,十八军是以十一师为基干扩编的,“十一”为“土”,“十八”为“木”,陈诚军事集团又被称为“土木系”由此而来。当十八军军长,有个不成文的条件,那就是要当过十一师师长。没有当过十一师师长的方天,骤然升任军长,显得难以服众。
为了尽快掌握对十八军的控制权,方天施展强硬手腕,其中最让人诟病的有两件事,一是,状告参谋长梅春华,使其被枪决;二是,副军长罗树甲在排挤下辞职归乡,后被日军俘虏,落了一个自杀的下场。
梅春华是黄埔四期生,长期在十一师任职,和彭善关系很好。彭善当十一师师长时,梅春华是参谋长,彭善升任十八军军长后,梅春华成了军参谋长。
参谋长的权力,可大可小,取决于长官的信任程度。彭善和梅春华交好,考虑到他没有在一线担任部队长,单靠薪水难以养活一家人,让军部每月给梅春华一笔“特别费”。
方天当了军长后,下令停掉了梅春华的“特别费”。梅春华的妻子、姨太太都随军,还有几个儿女,没了“特别费”后,一大家人生活陷入困顿。梅春华便动用军部的几匹骡马,往来贩运货物牟利。方天得知后,将此事捅到了军委会,老蒋震怒之下,批示将梅春华革职查办。
梅春华被押去重庆受审时,军法总监何成濬看了案卷后,见金额不大,情节也不严重,便没当回事,给老蒋的报告中建议“无罪释放”。
老蒋看后,批写“焉得无罪”,将报告打回。何成濬犯难了,召来幕僚商议后,改判梅春华“七年徒刑”。事后,何成濬认为判得太重,让人给梅春华传话,大意是因老蒋在气头上,故而判的较重,等风头过后,让他“戴罪留任”。
就在梅春华等着出去的时候,却迎来了死刑判决。原来,当时孔、宋两家利用滇缅公路走私一事闹得风风雨雨,老蒋为了转移矛盾,下令枪决了一批走私人员,撞到枪口上的梅春华,被从重处理,上了枪决名单。
梅春华的被杀,在十八军引起一片哗然,纷纷指责方天公报私仇,心狠手辣。方天一面解释说他也没有想到会处理的这么重,一面却急吼吼的将亲信焦志坚调任军参谋长。
焦志坚的参谋长当了不到一年,在一次乘客轮过江时,因轮船倾覆而身死。连续两任参谋长死于非命,“十八军不利参谋长”的说法,流传开来。
如果说梅春华之死,多少有点运气差的成分,那么罗树甲之死,方天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罗树甲是北洋军出身,为人踏实肯干,靠着资历、战功,一步步由营长干到了十八军的副军长。罗树甲在十八军官兵中颇有声望,方天为了逼迫他“主动辞职”,采取了上不了台面的手段。
方天以整顿纪律为由,让军部人员每天早上锻炼、集训,并专门叮嘱“罗副军长务必参加”。罗树甲已年过六十,且身体偏胖,坚持了一个多月后,实在是吃不消,苦不堪言。
罗树甲一寻思,即便硬咬牙挺下去,方天还会找别的办法对付自己,索性辞去副军长一职,挂名军委会中将参议,回湖南耒阳老家养老去了。
1944年8月,耒阳沦陷,日军在汉奸指认下,将罗树甲抓捕。日军先是威逼利诱罗树甲,想让他出任伪职,不成后采取残忍手段虐打,罗树甲自杀明志。
罗树甲的死讯传来,十八军官兵除了惋惜同情,纷纷大骂方天。尽管这时的方天已调离十八军,但罗树甲之死,和他有莫大干系,若无方天的排挤,罗树甲断不是如此结局。
方天在军长任上,重庆准备组建四个攻击军,由军委会直管。攻击军待遇特殊,除了优先补充武器弹药外,每个军所辖的三个师,都有指定补充兵员的“师管区”。
西北地区的第一军、第二军首先入列攻击军,老蒋又指定第五军入列,这样一来,十八军就要和其他部队争取仅剩的一个名额。
十八军是陈诚鼎力打造的“样板部队”,他也向军委会打了报告推荐。在陈诚看来,十八军成为攻击军是没有悬念的。不想,老蒋大笔一挥,将最后一个名额给了74军。
老蒋没有顾忌陈诚的面子,选择74军,除了74军在战场的表现确实强于十八军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老蒋认为方天在十八军资望不足,和部队长们闹得不愉快,战斗力大受影响。
陈诚是个精明人,很快也看出了问题所在,在1943年,将方天调去云南任54军军长,由罗广文接任十八军军长。
自陈诚始,到杨伯涛终,十八军的历任军长中,方天的名声最差,被称为“方屠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