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力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条例》,对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新增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公示如下:
闯单行道违反禁令标志
1、木材东街--木材北街
2、化工路--木材北街
违法停车
1、松北大道(大耿家转盘—龙轩路)合围区域
2、松北大道(三环桥下—前进转盘)合围区域
3、松浦大道(浦源路—浦江路)合围区域
4、聚源街(世博路—中源大道)合围区域
5、世茂大道(宏源街—科技二街)合围区域
6、群力第四大道(景江东路—上江街)合围区域
7、文府街-文昌街-文景街-文景头道街-东大直街-铁路街-红军街-一曼街-南通大街-南直路-红旗大街-汉水路-长江路-中宣街-中山路合围区域
道路区间测速
国道G333三莫公路K519+690m至K529+690m至K529+690m,限速80km/h。
交警部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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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丨 哈尔滨日报记者 孙莹
编辑丨 李楠
责编丨 郭启迪
审核丨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