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建房,农业农村局不管不查,被追责问责
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一批了之”“一转了之”,导致问题长期未查处
2021年4月至12月,丘北县自然资源局先后5次以书面函告的形式,将丘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移送至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查办理。
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加邦,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正和对问题移送函“一批了之”,交由该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办理,未提出具体措施推进整治工作,也未进行跟踪问效;该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移送问题“一转了之”,分别以函的形式将部分问题线索下发交由涉及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没有组织开展责令退还土地和限期拆除非法新建房屋工作,造成乱占耕地问题长时间未得到有效查处,产生不良影响。
2022年5月,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加邦受到诫勉问责;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正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法条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来源:云南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