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规范全省各类商业广告活动,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元旦春节期间商业广告活动合规提示。
此次合规提示涵盖了多个重点领域。首先,强调商业广告活动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同时,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针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提示中明确指出不得虚构疗效,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且不得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证明。医疗美容广告则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含有夸大治疗功效、对治疗安全进行保证性承诺等内容,未取得相关审查证明不得发布。
食品广告方面,强调食品(含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婴儿乳制品、饮料等广告不得含有替代母乳的内容。近视防控类产品广告则不得含有误导性表述,不得夸大近视防控效果。
此外,化妆品、牙膏、消毒产品广告不得宣传医疗作用或疾病治疗功效。同时,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的校外培训广告,以及制造升学焦虑、假冒“名校”“名师”等违法广告。
“年货”商品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等表述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酒类商品广告不得含有“特供”“专供”等用语,也不得宣传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旅游商品和服务广告,不得以“低价游”“免费游”“零元购”等为噱头发布虚假广告。金融投资类广告不得超出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不得含有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内容。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记者 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