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崂山区政协十三届十四次主席会议在区行政大厦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审议了有关事项。崂山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鸿雁主持,区政协副主席王兴武、姜学环、姜波,秘书长张明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政协第十三届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政协第十三届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政协第十三届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日程(草案),关于赵广涛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协十三届副主席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于昱等同志辞去十三届区政协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调整和增补十三届区政协委员的决定(草案),补选十三届区政协副主席、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人事任免职事项(草案),《区政协提案工作办法》(草案),并将提交区政协十三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政协提案履职评议办法(试行)》(草案),《区政协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草案),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轮值分工名单(草案);审议了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各讨论组召集人名单(草案),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名单,关于表彰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系列活动获奖征文、优秀表演节目和个人的决定(草案),关于表彰2024年度优秀提案的决定(草案);研究确定了区政协十三届十四次常委会议议程,决定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区政协十三届十四次常委会议。
来源:崂山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