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是爱尔兰人的后裔,他们家的祖先,是1637年,明朝末年的时候越过大西洋从爱尔兰来到北美的。

1637年来到北美,能够生存下来,香火绵延到2024年,要么得生命力特别顽强,要么得运气特别好,又或者是生命力顽强兼运气特别好。因为那时候正是北美殖民地基业初创的时期,条件特别艰苦,死亡率特别高。如果不是老家实在混不下去,正经人谁去美国啊。

而爱尔兰当时作为英国的殖民地,就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的典型,实际生活条件甚至比同期的非洲黑奴还惨。三百年间,爱尔兰人如过江之鲫,蜂拥前往北美新世界寻找新的生路。

卡特家早早来到美国,成功扎根,到了20世纪初那会儿,经营着农场种着花生,不算穷也并不富。卡特青年时期要读大学,家里就给不起钱(大家都知道美国大学的学费和中国的是两个概念),因此只好去读免费的海军学院,成为一名军人。

卡特在乡下的农场里长大,父亲观念保守,深信不劳动不得食,因此卡特从小就参加过一些实实在在的劳动,体会过一些人间的艰辛,身上带着浓厚的平民气息——平民气息这种东西,有些人只是在需要时当作标签往自己身上贴,用完就撕下来,但卡特已经走完他的百年人生,已经在时间面前证明了这确实是他的内心与真我。

他的回忆录《黎明前一小时》自序中第一句话,提到的就是他出自一个农民家庭,与中国的毛主席一样。而当年作为海军军官第一次来到中国时,“毛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正如邓告诉我的,这个国家是由农民建立起来的。”

卡特身上带有真正的平民气息,心怀一些善意。从海军退役后,因为父亲去世,他决定放弃公职,继承家里的农场。意外的是,回乡当农民的他取得了不小的成就,赚了不少钱的同时,因为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在当地也有了不小的影响力。

有了影响力之后,便逐渐进入了政坛,由议员到州长,到1977年,意外地登顶总统宝座。

使卡特胜出的,仍然是他作为“善良的小小老百姓”的画像。1976年的美国,刚刚走出越南战争的泥淖,各方面情况都不太好,经济比较疲软,与苏联的对抗中也略处下风,人们都被卡特“自己人”的人设所吸引,都想试着改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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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上来后干得怎样呢?普遍的观点是平庸,有人甚至认为他是美国历史上最平庸的总统。

李光耀的回忆录里写到他与卡特的会面,他觉得卡特十分注重细节,而不太关心大方向,跟他讨论的议题都是预定的,不愿意跳出条条框框,比较谨小慎微。作为对比,后面的里根就不关心小事,擅长从战略角度讨论大问题。

卡特与里根,许多方面,恰好是相反的两个面,一个显得唯唯诺诺,被认为最失败;另一个咄咄逼人,被认为最成功。

但放到更长的历史里回望,也许又会给出相反的答案。

卡特任期的“善意”,对内显示在他对越南战争期间逃避兵役者的特赦,显示在对黑人平权真正的同情——他在农场里,自小与黑人相处,一起玩耍一起干活,对他们真的没有歧视。

而对外,则显示在巴拿马运河的归还;牵头埃及与以色列的议和——卡特一直同情巴勒斯坦人,卸任后还积极为他们发声;与苏联签订限制武器的条件……这一系列事件,都表明他确实是一个爱好和平的人。

更大的一件事,是在他任内,与邓公一起实现了中美建交。卡特认为这不论对于美国老百姓,还是中国老百姓,长远来说都是十分有利的事。

1980年的总统竞选中,由于伊朗人质事件,以及经济仍然疲软,卡特输给了里根,卸任总统。他的真实成就,历史总有一天会给出更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