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广州交警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男子用小公仔遮挡号牌被罚款50元,一名男子因不戴头盔被处罚50元,还有驾驶人不按规定将号牌悬挂在车辆正后部,而是悬挂在车前方,同样被罚款50元。此外,一名女子遮挡号牌且不戴头盔,一共被处罚100元;一名男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被警方拦下后依法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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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不戴头盔被罚款。南都记者 敖银雪 摄

据介绍,《规定》中涉及的交通管理内容主要有:驾乘电动自行车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按道骑行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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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一名男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被交警依法扣车。南都记者 敖银雪 摄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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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男子不按规定将号牌悬挂在车辆正后部,被罚款50元。南都记者 敖银雪 摄

禁止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恢复或者现场无法恢复原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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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一名男子用小公仔遮挡号牌被罚款50元。南都记者 敖银雪 摄

《规定》实施后,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违法记录,经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乱穿插等违法现象,广州交警通过现场查处和视频取证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路面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据统计,2024年来,全市共查处涉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超过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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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一名女子遮挡号牌且不戴头盔,一共被罚款100元。南都记者 敖银雪 摄

据了解,目前,广州电动自行车累计上牌已超过570万辆,早期规划建设的道路普遍没有预留非机动车道,现有的非机动车道已经无法满足迅猛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出行需求,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的问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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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交警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执勤。南都记者 敖银雪 摄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广州市通过不断完善慢行系统,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改造工作,完善机非隔离、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逐步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

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非机动车道357公里,增设机非隔离栏7.5万米,完善55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此外,在金沙洲大桥建成非机动车专用通道,在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打造后绕式公交站,在新港西路、中山大道试点混行车道,在芳村大道西、增槎路等路段新增或拓宽非机动车道等,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韦娟明 通讯员 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