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反映《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年-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进程,广东省统计局根据《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制度,从儿童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七个领域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数据显示:广东省《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儿童事业发展平稳,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社会福利保障持续提升,法律保护机制不断健全,成长环境日益优化。

一、儿童与健康

(一)优生优育效果显著。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2023年,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县(市、区)达标率为80.32%,常住人口超过500万建立了三级儿童医院的地级市有2个;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为85.55%,比2022年提高4.95个百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产前筛查率分别为76.68%、95.43%,分别比上年上升9.35个、1.63个百分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新生儿访视率分别为99.71%、99.36%、97.13%,均达到规划目标;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72.60%,达到规划目标。

(二)婴幼儿生命质量持续提高。2023年,全省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5‰、2.14‰、3.33‰,分别比2022年下降0.05个、0.13个、0.13个千分点,三者均达到规划目标。

(三)儿童健康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提升儿童保健服务的质量。2023年,全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2.64%、95.98%,分别比2022年提高0.56个、0.08个百分点,均达到规划目标。2023年,全省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5.79%,比上年上升2.11个百分点,达到规划目标。5岁儿童乳牙患龋率为77.73%,全省21个地级市均实施了儿童六龄齿免费窝沟封闭项目。

(四)儿童疫苗接种扎实推进。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维持较高水平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2023年,全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7.99%,达到规划目标;其中卡介苗、脊灰、百白破、含麻疹成分、乙肝、乙脑、流脑等8种疫苗接种率全部达到95.38%以上。

(五)儿童身心健康得到重视。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2023年,全省小学、中学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比例分别为86.95%、93.89%,分别比2022年提高10.02个、3.15个百分点;中学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性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的学校比例为97.42%,高于上年14.97个百分点。增强儿童体质,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2023年,全省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良的比例为60.03%,比2022年提高2.46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安全

儿童用品质量不断提高。完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抽检监测及不合格产品处罚力度。2023年,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继续保持100.00%,与2022年持平;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4.36%,比上年下降0.26个百分点。

三、儿童与教育

(一)学前教育全面普及持续发展。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3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107.76%,比2022年提高3.29个百分点,达到规划目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6.07%,与上年基本持平,达到规划目标。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优化九年义务教育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城乡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23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25%,比2022年提高1.44个百分点,达到规划目标。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均达到100.00%,其中前者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后者与上年持平。

(三)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2023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7.17%,与上年基本持平,达到规划目标。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2023年,全省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96.51万人,比2022年增加2.29万人。

(四)特殊教育持续加强。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全覆盖。2023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在校学生7.41万人,比2022年增加0.17万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就读公办学校比例为96.59%。

四、儿童与福利

(一)儿童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持续加强。2023年,全省共配备儿童督导员1685人、儿童主任27128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构建家庭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的儿童保护体系。2023年,全省共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38个,比2022年增加7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县(市、区)覆盖率为95.83%,高于上年8.53个百分点,达到规划目标;城乡社区儿童之家26282个,比2022年增加420个。

(二)儿童医疗保障得到巩固。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2023年,全省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242.49万人。

(三)困难儿童权益获得有效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全省共有31730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比2022年增加3219人;共有32.00万名儿童纳入低保对象范围。机构内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保障标准分别为2017元和1359元,分别比2022年增加68元和46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保障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相同。

五、儿童与家庭

(一)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扎实推进。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中心建设,统筹指导服务工作,推动市、县、镇三级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提供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2023年,全省妇联组织参与建设的农村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19690个,比2022年增加1058个;妇联组织参与建设的城市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为6644个。

(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保持增长。2023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为3.93个,比2022年增加1.57个。

六、儿童与环境

(一)儿童成长环境日益改善。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建设美丽广东,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2023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9.30%,与2022年持平,达到规划目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7.00%,比上年提高1.00个百分点。

(二)儿童社会实践和活动场所不断增加。组织和引导儿童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各类劳动和社会公益实践,力所能及参与社区、城市建设和治理。2023年,全省青少年参加科普宣讲活动、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分别为2514.73万、1798.50万人次,比2022年增加1737.34万、994.51万人次,参观人数大幅增长。全省共有社区少先队实践教育营地(基地)数量3212个,比上年增加343个;建有儿童友好公园564个,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8个。

(三)儿童文化产品丰富多样。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精神文化产品。2023年,全省公共图书馆共有少儿文献3503.96万册,比2022年增加408.47万册;少儿阅览室坐席共有42713个,比上年增加6749个;设置了儿童阅览专区或阅读空间的公共图书馆有150个,建立了儿童图书馆(分馆)的地级市有5个。全省出版儿童图书出版物1698.90万册(张),出版儿童音像制品3.11万盒(张)。全省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为15069.22小时;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片播出时间分别为44421.12小时、38560.18小时。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一)儿童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依法严惩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2023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2.60%。全年查处侵犯儿童权益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38次,处置网上危害儿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217万条,比2022年增加94万条。

(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查制度。截止2023年末,全省共设少年法庭160个,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58个。完善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2023年,全省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援助19371人次,比2022年增加4525人次;2557人得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系统提供的司法救助。

来源:广东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