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88万买房,竟然是凶宅,卖家老婆曾在屋里服毒自杀,得知真相的卖家愤怒地要求退款,这88万不是小数目,这可是一辈子的积蓄啊,竟然买了这种房子,然而卖家拒绝退款,理由是:谁家屋里没死过人,然而,法院判决结果让人意外。
2022年1月份,广东男子小章看中一处二手房,这套房子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房子的环境、周边配套设施、户型等等都很符合小章的要求,价格88万元,在一个小小的县城,这个房价算是比较高的,然而小章觉得房子各方面都挺好的,就咬咬牙,掏出所有的积蓄,把房子买下来了。
然后小章开开心心地搬到了新买的房子,住了一年,然而,就在2023年12月份的时候,一位跟他经常聊天的邻居告诉他,这房子里死过人,卖家的老婆(如今的前妻)曾经在这个屋子里服毒自杀,他88万买这个凶宅太亏了。
邻居这番话顿时把小章吓得不轻:“天啊,自己辛辛苦苦攒了88万,本来想买一套理想的好房子,度过余生,然而却买了这么一套死过人的房屋,真是倒霉透了……”
小章非常愤怒,当初买房的时候,原房主也就是卖家,根本是什么都没说,没有主动告诉过他这件事,这可是一件大事,他却故意隐瞒,太坏了,自从得知自己买的房子是凶宅之后,小章被吓住了,天天睡得不踏实,
不知道还好,这一知道,就再也没办法安然入睡了,导致整夜失眠,出现了睡眠障碍和精神焦虑,影响了身体健康,去看了医生,也确诊了。
小章觉得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这种凶宅不能要,这种情况下,合同应该属于无效,小章决定退掉房子,让卖家退回88万购房款,撤销双方的购房合同。
好不容易把房子卖了个好价钱的卖家,怎么可能轻易退钱呢,他拒绝了小章的要求,开导他:哪家屋子没死过人,如果不知道这回事,还不是照样睡得好好的,这纯属心理作用,让他不要想太多。
而且卖家不承认自己隐瞒了这件事,他说当初前妻自杀身亡的时候,报了警,警察来到了现场,警察、医生、邻居都在场,这是公开的、众所周知的,因此不属于隐瞒。
但是小章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当初不在现场,虽然这件事很多人知道,但是卖家没有如实告诉自己,自己并未知晓。
小章坚决要退房,看到卖家不肯退,小章就只好打官司,起诉卖家,希望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地佛冈法院审理认为:卖家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确实没有如实告知买家涉案房屋内发生的死亡事件,前妻在屋里服毒自杀身亡,不是自然死亡,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如果小章当初知道有这么一回事,那肯定不会花88万买这套房子的。这一切都是卖家隐瞒事实导致的。
而且卖家还把出事房屋的价格卖得这么高,像这种凶宅,价格应该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才对,然而卖家却仗着买家不知道内情,开出了88万的售价,卖家的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隐瞒、欺诈,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撤销,卖家退还原告88万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费用。
卖家不服,就判决上诉至广东清远中院,清远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还好,法律是公正的。”判决结果出来后,小章很开心,同时很感谢那位热心的邻居,告诉他这一切,如果不是他告诉自己,很有可能自己现在还在凶宅里住着。没准住一辈子,想到这里,小章就感觉脊背发凉。
买房,是人生当中最重要的大事,也是消费最高的一件事,老百姓买一套房子不容易,往往是耗费了全家所有的积蓄,或者一辈子的积蓄,才能换来一套房子,在买房的时候,自然是格外慎重仔细。
买房的人有知情权,传统民间习俗隐瞒不告诉就是不对,而且市场价这样的房子正常就应该是低价格的。卖家应该把事实告知中介,由中介负责告知潜在买家。有些人不介意,但很多人都会有心里阴影。
而卖家心存侥幸,误以为能瞒着买家一辈子,对于房屋有关的重要信息没有如实告知买家,明明自己的房屋存在着非正常死亡的情况,这是民间所忌讳的,然而他却没有告知买家,这是不行的,买家有权利撤销该交易!如实告知,是一名善良守信的合同相对人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