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曝光台(12月22日—12月28日)
审查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市委书记周家斌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核集团原核环保工程事业部主任宋学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张雪松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光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东风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宣颖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银行业协会原党委委员、秘书长黄润中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联通运营公司原副总裁朱立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国钧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力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黄宏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符立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青海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琨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俞步松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王晓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吕兵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田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湖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分党组书记刘志仁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副巡视员蒋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江苏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凌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二级巡视员何学祥被开除党籍
天津市武清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郭久苓被开除党籍
四川省广安市原副厅级干部陈捷被开除党籍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向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湖北省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杨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方灿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东省东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钟淦泉被开除党籍
江西省抚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领高被开除党籍
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一级巡视员李光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林庆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辽宁省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牛向东被开除党籍
逮捕公诉开庭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甘肃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决定逮捕1227
检察机关依法对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依法对原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受贿案一审宣判
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受贿案一审宣判
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受贿案一审宣判
二、本周案例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家斌任上被查,10天前还在调研
12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市委书记周家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周家斌,男,汉族,1964年9月生,山东鄄城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地质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地质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
从清华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专业毕业后,周家斌曾先后任职于外交部钓鱼台国宾馆、中国室内建筑师学会、北京波尔生物科学研究院、北京现代应用科学院、中国建筑学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于2006年赴广西挂职,同年11月起挂职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挂职结束后,2008年7月,44岁的周家斌迎来仕途重要转折点,直接出任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正式晋升为副厅级。同年9月转任南宁市副市长,后历任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
2015年2月,周家斌履新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后于2017年转任自治区住建厅厅长。2021年2月,周家斌回到桂林工作,任市委书记。
2023年1月,周家斌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跻身副部级干部,并继续兼任桂林市委书记一职。
根据《桂林日报》的消息,周家斌最后一次公开活动是在12月17日,当天他到桂林下辖的叠彩、雁山和临桂3各区调研文旅工作。
包括周家斌在内,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公开通报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已达58人。
2、多起中管干部受贿案宣判,两人一审被判无期,一人被判死缓
过去一周,一批干部相继被公诉和受审,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惩处腐败的决心。一周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受贿案一审获刑14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受贿案一审被判死缓;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和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受贿案一审均被判无期徒刑。
其中,两位“内鬼”郝宏军和商黎光一审均被判无期徒刑。
12月26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郝宏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作为一名纪检“老将”,郝宏军多次谈到反腐工作,他曾表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不做“老好人”、不做太平官,在严肃执纪上敢于红眼瞪眼,使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然而今次庭审披露,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十多年,郝宏军被指控一直没有间断贪腐行为。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郝宏军利用担任辽宁省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抚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大连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98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郝宏军出生于1962年12月,曾任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抚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
2022年1月,郝宏军任大连市政协主席,2023年2月官宣落马,7月被开除党籍、公职。
“双开”通报称,郝宏军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案件处理,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值得注意的是,郝宏军是首个在中纪委通报中被指“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老虎”。
同样,12月27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受贿案,对被告人商黎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商黎光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商黎光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亿余元。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作为党的二十大后首名任上落马的省委副书记,也是二十大后山西省首个落马的省部级干部的商黎光,曾在纪检系统工作26年,自1987年起先后任河北省邢台地区纪委副科级干部、副科级检查员、研究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0年,商黎光进入河北省纪委工作,任办公室主任科员,1992年任省纪委办公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时年28岁。此后商黎光历任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正处级)、宣传教育室主任(2001年8月明确为副厅级),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06年,商黎光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4年后任常务副书记。2013年,商黎光离开纪检系统,任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次年转任沧州市委书记,2016年跻身河北省委常委,任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2017年,商黎光跨省任职,转任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1年10月,商黎光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直至去年任上落马。
今年2月,商黎光被“双开”。通报显示,商黎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活动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胆大妄为,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中纪委网站、长安街知事、人民日报、桂林日报
(大众新闻编辑 王珺羽 整合 策划 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