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更为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这是敦煌市法院持续发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的又一生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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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8年期间,敦煌市A公司与B公司达成了货物供销合意,约定B公司向A公司供应货物,A公司支付相应货款。2018年至2019年,根据双方约定A公司累计支付货款79万余元。至2020年9月,B公司累计供货产生货款仅47万余元。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供货合约。经核算,B公司还有32万余元至今未退还,A公司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B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双方了解情况,考虑到原被告均系本地民营企业,且双方对案涉欠付货款的事实及金额并无较大争议,为推动矛盾纠纷尽早化解、最大限度减轻诉累,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为企业纾困解难。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的急迫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被告展开沟通,耐心释法明理,讲清企业涉诉法律风险,帮助被告公司算清“法律账、信誉账、经济账”,避免公司因纠纷导致信用受损,不利于企业的后续发展。最终,在承办法官的高效调解下,双方冰释前嫌、修复信任,达成了一致意见,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敦煌市法院持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涉企纠纷中坚持因案施策、因企施策,对一些信用良好、有还款意愿的企业,优先尝试做好调解工作,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企业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惠 娜)

来源:敦煌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