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济是恩情,还钱是本分。2023年10月,方某以经济困难为由向好友程某借款5000元,两人约定借款时间为20天,无利息。借款到期后,程某因急用钱多次催促,但方某态度消极,一直在推脱。无奈之下,程某诉至法院。
金塔县人民法院接到受案申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经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对接金塔县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在认真查阅案件及双方当事人沟通记录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程某坚持要方某一次付清所有借款,方某表示不是不想还钱,只是打工的工资未按时发放。为妥善化解纠纷,调解员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着手开展调解,一方面向方某释明,拒不偿还不仅会伤害朋友间的信任和感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导程某换位思考,体谅方某现在的困境和难处。经过调解员耐心地释法说理,程某、方某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方某每月月底之前偿还1000元,付清为止。司法确认后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两人也冰释前嫌。
事实证明,只要进行真诚有效的沟通,事情并不是难以解决。金塔县综治中心从法理、情理、道理等角度化解矛盾纠纷,既解决了问题,有维系了朋友之间的关系,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全面保障。(刘雪娇)
来源:金塔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