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为践行“中国医保 一生守护”的庄重承诺,利民便民惠民医保政策逐年推新,群众对医保的关注度、参与度日益增长。即日起,湘潭日报联合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推出“懂你的医保”系列报道,综合盘点2024年以来群众最关心的10个医保问题,脉络式、体系式梳理,并邀请全市医保部门业务能手,讲“政策白话”,助力群众读懂医保政策,弄懂医保经办流程,搞懂医保报销。敬请关注!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进入倒计时,连日来,市医保局接连发布提醒,但仍有市民持观望态度。“一定要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吗?”

据悉,湘潭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人,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财政补贴670元/人,个人只需缴纳400元,困难群众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财政资助参保倾斜政策,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部分市民认为,历年来参保集中缴费期均有“延长”,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医保部门于2024年1月6日至2月29日开设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窗口期,个人缴费标准与集中缴费期内一致。

但从2025年度开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将面临“大变革”,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激励和约束机制。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原则上2025年度集中缴费期不会再有调整,市民若是超出参保集中缴费期再缴费的,将面临至少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并且财政不再予以参保补助,个人要缴纳全款1070元参保费用。

当前已经明确的城乡居民参保激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对连续参保和零报销进行激励,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约束机制具体体现在设置了待遇等待期以及政府补贴两个方面。

在《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中,国家医保局回答了设置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初衷。

由于医疗费用持续上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连续上涨,参保群众希望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部分群众缺乏共济意识,生病时选择性参保,或中青年不参保,只给看病多花钱多的老人小孩参保。在健康时不参保不缴费不作贡献,在生病时参保缴费享受别人的贡献,这对其他参保群众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此着眼制度长期可持续性和公平性,需要对断缴人员和未按时参保人员设定待遇等待期,在等待期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近年来,在保障全民健康的道路上,医保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医疗保障待遇稳步提升。当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住院等多种就医场景都能用医保“买单”。据统计,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住院报销比例达62.38%。

目前,为便于居民参保缴费,我市已经开通多种缴费渠道,续保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内定点银行网点缴费,或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银行投放在社区(村组)的智能POS机、手机银行等信息化便捷渠道缴纳保费。新参保居民需持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到所属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缴费。另外,市民还可以使用参保职工的个账余额为近亲属(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缴居民医保费。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是享受医保待遇和医保服务的前提,在集中参保期内缴费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权益和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为维护自身健康和降低家庭风险,在集中缴费期(9月1日至12月31日)积极参保。

记者 熊婷 通讯员 王慧媛